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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方未按时支付购买资金 ST大水重组搁浅

更新日期: 2009年09月30日 作者: 严丽梅 来源: 羊城晚报 【字体:

    ST大水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潜在重组方南京美强特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要求支付股权购买资金,按照有关协议,有关方面可以按照南京美强自动放弃购买ST大水股权处理的股权。如此,则意味着ST大水重组将要搁浅。

    ST大水公告称,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同市国资委9月2日上报给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动南京美强特钢重组ST大水工作的函》的规定,如果南京美强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将购买公司股权1.06亿元资金打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内,大同市国资委将按南京美强自动放弃购买公司股权处理;如果南京美强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购买公司股权资金打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大同市国资委同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南京美强下达裁定书,并按大同市国资委与南京美强原签订的协议实施重组工作。现经公司从大同市国资委方面了解到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收到南京美强股权资金。

    记者从南京美强管理层获悉,南京美强已经给山西省高院发去回函,要求首先追究大同市国资委在前一次重组中的违约责任,对两次重组期间ST大水公司资产缩水作出补偿,待该问题解决后再考虑继续重组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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