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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要给予水泥企业明确政策支持

——上海水泥协会诸葛培智在“2009年中国水泥协会会长会议”上发言

更新日期: 2009年12月11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在2009年中国水泥协会会长会议上,上海水泥协会会长诸葛培智就新的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提出了几点建议:

    建议一、东部发达地区政府在“十二五”期间,不再批准投资任何新产能;避免高水平的重复假设。

    建议二、调整东部发达地区“落后产能”的标准:在“十二五”初期,利用差别电价、规划、环保等行政措施,加快小粉磨站(年产能小于60万吨)及小型新型干法(日产能小于1500吨)产能的退出;“十二五”后期,加快小于80万吨粉磨站以及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窑的退出。

    建议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水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如国家金融机构应该支持大型水泥企业,建立银企合作关系;支持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及联合重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有关支持水泥企业处理城市废弃物的法律、法规;国家电力部门应该完善支持水泥企业低温余热发电上网并网和使用脱硫废渣的优惠政策;各地水务主管部门,要求水泥企业处理污泥,给与政策和经济支持;增加处理城市废弃物的政府投入和收费和税收问题等综合政策的出台。

    建议四、政府引导发达地区大企业就地区行业自律工作,如重复建设问题,价格协调问题,限产保价问题等开展合作。呼吁国家工信部协调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支持水泥企业维护行业节能减排维持基本利润的自律工作,不能把此类行业合作,走出亏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举动与垄断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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