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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淘汰水泥落后产能目标将被落实

更新日期: 2010年03月16日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字体:

    2010年对落后产能的淘汰战役已经进入倒计时。

    笔者14日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由工信部起草、明确产能过剩行业在2010年淘汰任务的文件已经下发到了省一级,将很快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而就在下周二,工信部将在厦门召开全国工信系统的工作会议,届时,各行业的具体执行文件有望正式出台。此举被认为是政府部门推进落后产能淘汰的一次重要发力。

    本报此前曾报道,春节前的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送审稿)》,要求采取三大严厉手段大力淘汰落后产能。《通知》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确定了今明两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和目标任务。

    笔者14日获悉,在此纲领性文件之后,经过分解的各产能过剩行业的具体淘汰任务也已经下发到省一级。据一位钢铁行业知情人士介绍,该文件内容与去年12月份工信部下发的《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有较大相近之处,主要仍从工艺水准、排放指标等方面做出限制。不过,除了对各省相关行业的淘汰总量做出了规定外,目前下发的文件中对淘汰的执行方式和退出补偿机制尚未做出明确说明。具体的执行方案有望在下周二召开的会议中得到细化。

    去年12月,工信部曾发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从生产规模、工艺装备、排放指标、能源消耗四个方面对钢铁企业划定了“准入门槛”。

    一位即将参会的行业权威人士表示,虽然中央政府已经明确大目标,但如何解决现有存量仍然是最大的待解难题。“人员安置、转移支付、补偿方式等等具体问题的解决,不但有赖于地方政府的配合,中央各政府职能部门也必须做很好的任务分解。牵涉的问题太复杂。”他表示,虽然细化到行业内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部分淘汰标准也值得商榷,但小企业必须及时为自己寻找出路,实施调整结构,以适应接踵到来的淘汰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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