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宏观
  • 暂无资料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国务院严禁各地“排外”

更新日期: 2010年07月09日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7月1日,国务院措辞颇为严厉地要求“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

    当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就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行业、各领域通过企业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整合,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但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问题仍然突出。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依法妥善解决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维护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地区间可签订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二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落实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管理政策。

    三要改进对兼并重组的管理和服务。坚持政企分开,规范和改进企业兼并重组行政审批。加强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保护企业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好信息咨询服务,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供求信息的交流渠道。

    四要推进企业体制改革,通过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促进自主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