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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将59家立窑水泥企业被执行差别电价

更新日期: 2011年05月27日 来源: 梅州日报 【字体:

    26日下午,梅州市物价局举行“行风热线”反馈会,就上线期间群众来电的落实和答复情况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据蕉岭某水泥企业的林先生反映,他们企业的电价年年上涨,不知是否合理?下线后,梅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水泥厂被广东省列为限制类的机立窑水泥企业。梅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东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梅州市对59家限制类的高能耗立窑水泥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在取消峰谷电价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加价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从2010年起,加价标准提高至0.1元;从2011年起提高至0.2元;从2012年起将提高至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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