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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目标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21日 来源: 新乡日报 【字体:
摘要:近年来, 河南新乡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成效。今年新乡市共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37亿元,占河南省奖励资金总额的22.07%,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 河南新乡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成效。今年新乡市共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37亿元,占河南省奖励资金总额的22.07%,居全省首位。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竭力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河南新乡共完成了10个行业的153户企业200个项目关停任务,基本淘汰了小水泥、小造纸、小火电、小化工等落后产能。今年 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共涉及8个行业31家企业,其中造纸占全省淘汰总量的30.14%,水泥占全省淘汰总量的14.44%。截至目前,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税收杠杆调节,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分解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强化政策约束机制上, 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强化税收对节能减排的调控功能。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必要时,电力供应企业按要求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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