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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1年度落后产能全部关停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05日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摘要:目前,列入国家计划的全省落后产能已有93%完成了拆除任务。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大督察力度,继续抓好关停但尚未拆除的落后产能

  11月30日,随着济钢6座350立方米炼钢高炉中最后一座停炉,山东省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已经进入最后的拆除阶段。目前,列入国家计划的全省落后产能已有93%完成了拆除任务。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调度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兆春介绍,今年国家下达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涉及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水泥、造纸、酒精、味精、制革、印染、化纤13个行业,分布在15个市(除济南市、东营市)和两大企业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共计102户企业。

  “截至11月底,列入国家计划的102户企业的落后产能已全部关停,其中已经拆除93户;列入国家淘汰计划的13个行业中,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酒精、味精、皮革、化纤9个行业的落后产能已全部拆除。其中,焦炭行业计划淘汰产能11.2万吨,已关停并拆除产能71.2万吨,完成计划的6倍。”王兆春说。

  “除国家任务外,各地市还积极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王兆春介绍说,枣庄市计划外主动淘汰纺织设备399台、织布能力80万米;机械落后设备215台套;水泥淘汰3条3M立窑、产能30万吨;1台2.2M磨机,产能20万吨。济宁市计划外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电力、印染、水泥、纺织、医药、造纸、机械等行业共94户企业。聊城、日照、潍坊、滨州、淄博、泰安、莱芜等市,都安排了计划外淘汰计划。

  王兆春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大督察力度,继续抓好关停但尚未拆除的落后产能。“我们将组织验收小组,对各地已经拆除的落后产能进行现场验收,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产能转移,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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