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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广东江门将严控水泥等项目上马

更新日期: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 江门日报 【字体:
摘要:“十二五”时期,省政府下达给市的节能减排新任务是:单位GDP能耗指标比2010年下降18%,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均比2010年下降16.4%。

    广东省江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昨召开,江门市长庞国梅在会上不无担忧地说,“十二五”时期江门市节能减排将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各市、区,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陶瓷、玻璃、水泥等项目的上马。

    据悉,到2010年末,江门市单位GDP能耗从2005年的0.87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0.715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18.0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9.82%和18.18%,完成了广东省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广东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新任务是:单位GDP能耗指标比2010年下降18%,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均比2010年下降16.4%。

    庞国梅分别与各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并对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部署。她特别提到要坚持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庞国梅提醒各市区说,要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要严格控制陶瓷、玻璃、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

  “对那些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庞国梅说。

  除了“疏远”耗能项目,减排上也有一系列项目有待实施。庞国梅表示,希望各市、区以及与会诸多企业要继续组织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工程;推动电力、水泥、玻璃等行业的脱硫和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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