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疆仍可有条件新建水泥项目
摘要: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石油化工、煤炭、煤化工、火电、可再生能源、汽车、装备、轻工纺织等12个产业提出了差别化产业政策,对新疆重点产业发展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新疆产业健康发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5月6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石油化工、煤炭、煤化工、火电、可再生能源、汽车、装备、轻工纺织等12个产业提出了差别化产业政策,对新疆重点产业发展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意见》中就水泥产业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水泥产业布局调整的导向是,控制水泥生产能力盲目扩张,淘汰落后,推进联合重组,发展建筑部品部件等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支持新疆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余热发电、脱硝,协同处置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在确保总量合理、布局优化和认真执行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条件的前提下,水泥新建项目由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意见》中就水泥产业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水泥产业布局调整的导向是,控制水泥生产能力盲目扩张,淘汰落后,推进联合重组,发展建筑部品部件等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支持新疆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余热发电、脱硝,协同处置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在确保总量合理、布局优化和认真执行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条件的前提下,水泥新建项目由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排行
- 警惕!水泥跨大区域流动打翻市场这…
- 突破!首趟公转铁水泥专列进京,预…
- 23家水泥企业入围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
- 禁一刀切 水泥等行业将开展环保分…
- 工信部原材料司赴泛东北调研召开座…
- 跨5省产能置换!中咨公司将组织三…
- 发改委公布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中…
- 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会员大会第三次…
- 高长明:解读为什么非洲国家没有32…
- 乔龙德在中国建材联合会系统2019年…
- 央视:产能过剩,水泥价格不断走高…
- 四川省2019-2020年错峰生产方案出炉
- 孔祥忠: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孔祥忠:行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创新发…
- 错峰停窑5个月!辽宁今冬水泥错峰…
- 中国水泥协会致徐德龙院士唁电
- 讣告-徐德龙院士逝世
- 旺季即将来临,各地水泥价格陆续反弹
-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 中国水泥协会致唁电对陈全德教授逝…
- 2018年1-5月份水泥行业经济运行报告
- 国务院:严禁水泥等行业新增产能
- 两部门联合公布水泥行业2017年能效…
- 宁夏经信委关于水泥产能置换方案的…
- 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当量换算解读
- 高长明: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
- 乔龙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一…
- 警惕:仅取消了PC32.5R水泥,易造…
- 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成立暨会员大会…
- 《中国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指南》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