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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调研组来新疆专题调研推进设立兰乌经济区

更新日期: 2012年09月13日 作者: 冯瑾 来源: 天山网 【字体:
摘要: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率调研组来新疆,就“推进设立兰乌经济区”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9月11日上午,调研组一行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针对设立“兰乌经济区“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和发展举措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德水率调研组来新疆,就“推进设立兰乌经济区”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9月11日上午,调研组一行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针对设立“兰乌经济区“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和发展举措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

  “兰乌经济区”,在地域上是由兰州—西宁经济区、天山北坡经济区、河西走廊生态经济区的部分区域组成,兰新铁路贯穿其中形成的兰州至乌鲁木齐带状经济区。东西长约2000公里,涉及新疆、甘肃两省区的10个地市,总面积54.9万平方公里,覆盖了两省区经济要素和人口相对集中、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区域。截至2011年,“兰乌经济区”新疆部分的3地市总人口430多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1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0亿元。

  听取介绍后,李德水说,构建“兰乌经济区”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新疆、甘肃两省区共同发展。推进这一区域的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加强体制创新,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调研组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相关问题,充分反映两省区意愿,形成调研报告,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区域规划打下基础,促进两省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就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推进设立“兰乌经济区”总体构想向调研组一行作了介绍。他说,乌鲁木齐市和兰州市分别是两省区的核心城市,设立“兰乌经济区”,是推进新疆与甘肃战略合作的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设立“兰乌经济区”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对我国西部大通道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对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建议国家加大对“兰乌经济区”合作规划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构建全面合作的平台和通道,享受循环经济试点省区相关政策,支持两省区加强大通道建设。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昌元主持会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志勇、秘书长巴代出席会议。

  调研组成员沈滨义、王玉英、宋晓梧、梅兴保、梁季阳、魏迎宁、黄海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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