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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城市水泥等行业将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更新日期: 2013年03月06日 来源: 北京商报 【字体:
摘要:根据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规定,在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共涉及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3月5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规定,在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十二五”期间,位于重点控制区47个城市主城区的火电、钢铁、石化行业现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火电、钢铁企业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根据超标情况制订限期治理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应限产限排或关停,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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