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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低碳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获批成山东首个试点

更新日期: 2013年08月26日 来源: 大众日报 【字体:
摘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青岛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到2020年力争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青岛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青岛成山东省第一个低碳试点城市。

  作为第二批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将制定低碳城市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一个行业、一个园区、一个企业、一个城镇”试点。规划建设低碳发展实验区,探索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低碳发展路径,将青岛建成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青岛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到2020年力争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青岛还将建立并逐步推行碳排放统计、核算、报告制度。通过开展低碳认证和低碳标识引导低碳消费,推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小城镇建设,制定并实施低碳人才职业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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