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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配额今后拟由国家分配统一发放

更新日期: 2014年04月08日 作者: 蒋梦惟 来源: 北京商报 【字体:

 

  跨区域碳交易实现进程再提速。在4月2日的“低碳转型与碳市场建设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明确,我国今年要提出新的全国碳排放管理办法并制定国家碳排放总量和交易总量的初步方案,未来,碳排放和交易配额将确定自上而下进行分配,由国家出面分配配额,统一标准,建立跨区域的市场。 
 
  孙翠华具体介绍称,今年,加快建设全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中央2014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10月新的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就将完稿提交内部讨论、征求各部门意见等。提到今后全国碳交易建立方向时,孙翠华明确,为建立更大范围的、跨区域交易市场,交易总量将由国家根据各省工业企业规模,按照统一的标准,由国家将排放、交易配额确定完成后发放到省市级政府,再由各地政府分配给企业。 
 
  “只有全国联网实现自由的跨城市交易,碳交易才会起到更充分的减排作用。” 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陈及表示,目前国内已经开市的各地碳交易市场在配额、标准等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地碳交易价格大相径庭,给跨区域碳交易的实现带来多重障碍。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如果全国不统一制定排放总量,只是由目前进行试点的各地“自由”地根据当地标准和当地情况为当地企业发放指标,那么各地政府在制定指标时很可能被企业排放需求所左右,碳排放不仅很难形成区域市场,甚至根本难以对减排起到实质推动作用。 
 
  因此,对于国家发改委将整体“接手”碳排放、交易配额的发放工作,为全国各省市规定总量后再去分配配额的想法,多位业内人士颇为支持。北京市环交所总裁助理周丞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如果碳交易要实现跨省市交易,首先必须要确保减排的同质性,统一规则发放配额,保证各省市所减排的每一吨碳都是一样的,这样才能形成基本的流通;其次,各地要统一监管和企业报告的标准,形成一致的报告监测核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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