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两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江西水泥于6月3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江西省赣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知,该公司两家子公司自2013年至2020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2013年度可减免企业所得税分别为2554.36万元、342.74万元,并在2014年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减,从而将增加2014年当期损益,致上市公司净利润增141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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