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福建:推进水泥等八个行业试点排污权交易

更新日期: 2014年06月06日 来源: 福州晚报 【字体:

  5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今年先行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力争2016年在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

  福建省区别对待新老企业排污权指标的有偿获取。新(改、扩)建项目新增的排污权指标,需通过市场购买、政府出让等方式有偿获取。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要综合考虑污染治理成本、行业承受能力、排污费征收、区域环境承载空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污染物产生指标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一级水平的建设项目等,给予适当优惠。

  排污单位可依程序自主交易处置排污权。对因生产波动或污染治理设施不稳定导致排污总量超出允许排放量的,允许短期租赁排污权,有效期不超过1年,且在排污权有效期内最多租赁1次。排污单位自愿放弃的排污权,或破产、关停、取缔、迁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其无偿取得的排污权,由当地政府无偿收回。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