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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源头减霾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重在落实

更新日期: 2014年06月10日 来源: 中国工业报 【字体:

  尽管目前国内对大气污染的“源解析”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论,但毋庸置疑的是,在对细颗粒物(PM2.5)的“贡献”中,工业污染物排放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有很大比例。

  自国务院去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国十条”)以来,工业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备受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相关人士近日表示,在推进大气污染物末端治理的同时,更要推进清洁生产,注重源头减“霾”。

  该人士表示,工信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早在去年6月中旬召开的部长办公会,就专题研究了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在国务院分解落实“大气国十条”的重点任务分工中,工信部负责牵头的工作有9项,参与配合的工作有23项,涉及的相关工作有25项。

  为更好地落实相关重点工作,在经过部长办公会和三次部长专题会后,工信部对相关重点任务进行了内部分工,并逐条细化,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该人士表示,目前各项工作已深入推进,并逐步落实到位。

  严格行业准入 探索淘汰落后新机制

  按照环保部公布的2012年统计数据,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17.6万吨,工业领域排放为1911.7万吨,占比90.3%;氮氧化物排放2337.8万吨,工业领域排放为1658.21万吨,占比70.9%;烟粉尘排放为1234.3万吨,工业领域排放为1029.3万吨,占比83.4%。

  谈及京津冀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区域与工业排放的关系,上述人士坦言,工业领域的污染物排放依然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大气国十条”发布后,按照国务院要求,工信部重要任务之一是“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在具体落实中,工信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建立了目标任务下达、企业名单公告、检查考核和督办,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形成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合力。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研究利用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新机制,要更多地利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作为判断落后产能的依据。去年,工信部向各地下达了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分三批向社会公告了19个工业1569户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要求在2013年底前彻底拆除公告的落后生产线。

  2010~2013年,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别为:炼铁约8500万吨,炼钢约57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约6.4亿吨,平板玻璃约1.3亿重量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产能过剩矛盾,为各地发展腾出了土地、能源、资源、市场空间和环境容量。

  “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是工信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在加强“两高”行业准入管理方面,工信部制修订了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等行业准入条件,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约束。相继公告了两批158家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以及八批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和五批符合《铁合金及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对列入公告名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发展,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减少了工业领域污染排放。

  遏制源头污染 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按照任务分工,工信部应“加强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清洁生产不仅实现了从源头控制污染,而且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互结合。”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工信部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了工业领域、特别是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

  首先,印发了《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作为主要指标,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削减污染物产生量60万吨和120万吨。目前,工信部正在编制《工业领域煤的高效清洁利用行动计划》。将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和锅炉清洁化高效用煤技术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煤炭使用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据透露,工信部和财政部近日还将联合发布《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目标就是重点解决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问题。

  第二,制定了钢铁、水泥等3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引导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向,从源头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正在编制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将于6月份发布,目前正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标是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力争到2017年,实现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30%。而且,该《方案》的制定实施将同国家对地方政府的考核直接挂钩。

  第三,工信部与财政部共同建立了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工程,5年来共利用专项资金16.6亿元,支持了252个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实现了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产业化突破。

  该人士列举了山西三元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清洁技术改造的成功案例。该公司采用全封闭立式内串法技术代替敞开卧式法技术后,每年可节能3.3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8万吨,减排炭粉尘0.5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27万吨。可见,推进清洁生产是有效减“霾”的重要途径。

  第四,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指导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改造,降低排放强度,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到2017年底,实现年削减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25万吨、氮氧化物24万吨、工业烟(粉)尘1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7万吨。

  推进机动车减排 优先发展大气治污装备

  “工业企业的另一重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节能环保装备。无论是大气污染、水污染,还是土壤污染,都需要工业领域提供治理装备。”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据介绍,工信部印发了《环保装备“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作为发展重点之首,引导研发水泥行业脱硝、脱硫脱硝一体化、非电行业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高效除尘、有机废气处理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装备,保障大气污染治理需要。

  印发了《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实施方案》,公布“石灰石-石膏湿法烧结烟气脱硫技术”等两种脱硫工艺后评估结果,引导和推进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发布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提出开发移动极板静电除尘设备等9种大气污染防治急需技术装备,推广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备等6种大气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按照任务分工,依法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如“不断提高低速汽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也是工信部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这方面,工信部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一是加大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与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程,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约3.2万辆,其中轿车约2.2万辆,公交客车和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近一万辆。

  二是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要求。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严格审核准入车型的排放性能,推动企业加大投入,通过技术进步不断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截至目前,《公告》中已清理淘汰了不满足国四排放限值的汽油及气体燃料汽车产品,不再允许不满足国四排放标准的该类产品继续生产和销售。

  三是加强车辆燃油效率管理。制订和实施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传统能源汽车油耗管理体系。2013年国产乘用车百公里平均油耗7.2升,较2008年降低了11%。

  四是在山西、陕西和上海两省一市组织实施甲醇汽车试点,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五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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