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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响雾霾阻击战 钢铁水泥业被重点"关照"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字体:
摘要:环保专家蒋建国表示,“江苏此次明确对钢铁、水泥以及煤电企业的要求,这对于一向是排污大户的企业起到了很大限制作用,而为了改善脱硫、脱硝情况,相关企业必然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如果未完成就会面临停产的可能。”
    近段时间京津冀地区接连发生的雾霾引发各界对环境的关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抓紧制定2014年年底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方案,并从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燃油管控、秸秆综合利用等8个方面给出明确规定,这也意味着江苏正式打响了“雾霾阻击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文件还列出了具体整治名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时序进度,确保实现各地PM2.5年度考核目标。记者注意到,此次江苏化工和钢铁类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或将受到较大冲击。
 
    上述通知指出,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江苏省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项目,相关生产线10月起全面停产。2015年1月1日起,扩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提高至1元每平方米每月,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10月至12月不得开工。
 
    此外,为了应对机动车污染控制,江苏省要求各加油站(点)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省财政按各地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兑现既定奖补政策,并适时适当提高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补标准。江苏全省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0.7万辆以上。
 
    上述通知还要求,环境监管部门要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而在出现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时,江苏省规定要实施最严格的停产、停工措施,对未脱硫脱硝的热电企业、未安装硫磺回收装置的炼油企业实施停产,对钢铁烧结机、水泥生产线实施最大限度的停产限产。
 
    通知要求,严控燃煤污染,继续实施绿色发电调度,安排煤耗低、治污设施全的电力企业优先发电。江苏全省燃煤企业必须严控燃煤品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列入今年整治任务的2247台燃煤锅炉年底前确保整治到位。
 
    在应对工业污染方面,江苏省要求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江苏省财政将加大非电力行业治污资金补助力度,对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按省核定标准投资的15%至20%给予以奖代补。全省13.5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推广使用超低排放技术。
 
    对此,环保专家蒋建国表示,“江苏此次明确对钢铁、水泥以及煤电企业的要求,这对于一向是排污大户的企业起到了很大限制作用,而为了改善脱硫、脱硝情况,相关企业必然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如果未完成就会面临停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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