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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水泥发布关于本月债券诉讼事宜的公告

更新日期: 2016年01月04日 来源: 山水水泥 【字体:
摘要:山水水泥12月31日公告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接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山东山水提出的诉讼,其有关山东山水发行的「15山水SCP001」债券买卖的争议。

    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12月31日公告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接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代表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水”)(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资附属公司)提出的诉讼,其有关山东山水发行的「15山水SCP001」债券买卖的争议。首次诉讼聆讯定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下午二时至五时正进行。公司将在适当时候作进一步的公告,以告知其股东和公众关于上述事项的进展。
 
    于公告日期,山水泥水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即李留法、李和平、廖耀强(其替任董事为阎正为)、华国威及张家华;一名非执行董事,即黄清海;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何文琪、张钰明及罗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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