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山东六家企业未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被通报

更新日期: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 齐鲁网 【字体:
摘要:截止2016年1月5日12时,未按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实施停窑的有6家企业的6条生产线,包括:已签自律公约仍在生产的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蒙阴广汇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以及未签约在生产的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济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彼那尼荣安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为做好山东省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山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工信部、环保部在北方采暖期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2月29日,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停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生产线除外)。2015年12月3日,山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和省建材协会在济南召开了全省水泥冬季错峰生产工作会议,对错峰生产要求做出了部署安排。会后,省建材协会组织省内水泥旋窑企业签订《山东省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自律公约》,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签约的企业有62家,尚未签约的企业有4家。
 
  截止2016年1月5日12时,未按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实施停窑的有6家企业的6条生产线,包括:已签自律公约仍在生产的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蒙阴广汇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以及未签约在生产的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济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彼那尼荣安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