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5年共淘汰水泥产能1024.6万吨
摘要:安徽2015年共淘汰水泥产能1024.6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淘汰水泥(熟料及磨机)2212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安徽省的“十二五”淘汰任务,年减少能源消耗347.4万吨标煤、11.8亿度电。
(原标题:安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安徽省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质增效升级转型为中心,积极适应、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为全省工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多措并举见实效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集中集聚集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力、有序、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一、坚持“六立”措施有力
一是成立推进机构。由省经信委牵头,组建包括发改委、环保厅、安监局、质监局等20多个省直部门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省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研究处理相关重大问题。
二是确立工作重点。将钢铁、水泥、焦炭、铅冶炼、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以及煤炭、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形势突出的行业,作为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重点。
三是订立政策标准。制订了120个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修订了50余项涉及节能减排的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用地、行业准入、安全准入、许可证管理相关政策20余项;围绕企业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出台政策文件10余个。
四是设立保障资金。近年来,争取工业行业国家淘汰落后财政奖励资金3.9亿元、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8.8亿元;收取并累计拨付使用差别电价资金7000多万元。省财政安排小煤矿关闭补偿资金2.65亿元。每年为企业失业人员支付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培训补贴、医疗保险费等超过10亿元。
五是建立导向机制。每年两次媒体公告、两次网站公告,建立年初有计划,年中有验收,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的引导、调控和约束作用,采取差别电价、财政奖励等区别政策,通过土地、信贷、环保、质量、安全等执法活动,不断提升落后产能综合成本,推动低效和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修订,鼓励污染企业退城进区、搬迁改造,推动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向园区集中;结合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推进煤炭、非煤矿山、粘土砖瓦窑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生产及职业卫生安全无保障企业的关闭工作。
六是树立稳定意识。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尽力取得地方政府和企业理解、支持与配合;提前制定预案,细致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工业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累计稳妥安置相关职工近10万人。
二、“四个一批”推进有序
一是坚定不移关闭淘汰一批。强化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重点淘汰冶金、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通过开展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和跨市交易试点等方式,2015年共淘汰铅冶炼产能33.8万吨、水泥产能1024.6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淘汰炼铁245万吨、炼钢348万吨、焦炭120万吨、电石4.5万吨、铜冶炼1.2万吨、铅冶炼44.3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2212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安徽省的“十二五”淘汰任务,年减少能源消耗347.4万吨标煤、11.8亿度电。此外,还依法依规关闭110处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977万吨,关闭非煤矿山1220家、粘土砖瓦窑2510家。
二是深度挖潜技术改造一批。坚持改革、改组、改造,推动产品、企业、产业升级,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准推进技术改造,五年来,滚动实施技改项目8189个,完成技改投资2.2万亿元,引导企业改造提升冶金、建材、纺织、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全面提升企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2012-2015年,共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09亿元,重点支持1101个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技术改造项目,拉动投资764亿元,有效提升了安徽省企业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上的位置。
三是实施兼并重组整合一批。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综合实施与典型引导并举,推进汽车、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兼并重组。近两年安徽省共发生汽车企业兼并重组6例,2015年前11月,安徽生产汽车112.5万辆,增长31.4%,已成为全国较有影响的自主品牌汽车大省。海螺集团通过实施市场化兼并重组,先后收购企业多达20余家,壮大了企业规模、赢得了市场先机。目前集团下属100多家子公司,熟料总产能2.3亿吨,水泥总产能2.9亿吨,余热发电装机容量990兆瓦,占据全国10%的水泥市场份额,成为全球最大水泥生产企业之一。
四是借力一带一路转移一批。鼓励安徽优势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推动水泥、汽车、钢铁、家电、机械等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过剩产能走出去,形成产业、产能、产品、技术立体对外输出的格局。马钢、中鼎、蚌埠玻璃设计院等先后收购法国瓦顿和德国施密特、WEGU、阿旺西斯等公司,奇瑞、江淮在巴西、土耳其等国投资兴业。海螺集团通过“走出去”转移优势过剩产能,2015年仅在东南亚投资就超过3亿美元,目前在印尼、缅甸、柬埔寨、老挝、俄罗斯等5国已基本落实的项目,可形成熟料3700万吨、水泥5020万吨产能。
三、“五大成绩”工作有效
经过近几年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强力推进,安徽省工业领域正呈现出五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低效产能加速退出。截至目前,全省炼铁、炼钢生产企业减少到13家,现存炼铁高炉全部为400立方米以上高炉,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达14座。
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水泥、家电、汽车、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浴火重生、化茧成蝶,装备工业、电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总量均比2010年翻一番;安徽应流集团成功生产核一级不锈钢爆破阀阀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合肥美菱通过引入关键工艺和设备,改造提升豪华冰箱生产线,优化了产品结构,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实现产销两旺和逆势上扬。
三是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增强。现有粗钢产能3587.3万吨,其中马钢集团、芜湖新兴铸管现有产能占全省总产能75%。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减少至30余家,窑外分解水泥熟料生产线96条(其中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6条),产能1.37亿吨,占全部熟料产能的96%,水泥熟料产量稳居全国第一,水泥散装率稳居中部第一。
四是企业综合竞争力有效提升。“十二五”以来,开发省级新产品2181个,预计新产品产值由2010年的1980亿元提升至2015年的6400亿元,翻了一番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到931家,其中国家级57家,数量居全国第8,全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至全国第9、中部第1。
五是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徽省是“十二五”期间全国唯一一个关闭全部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的地区,煤矿数量减少至57处,下降45%,平均单井生产规模由163万吨/年提升至303万吨/年,单井生产规模居全国第一;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为历年来最少,并首次杜绝瓦斯爆炸事故。
正视问题补短板
虽然安徽省在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需化解的障碍,集中表现为“三不”。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淘汰化解过剩产能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缺失,主动服务和积极配合意识不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时,有的通过“输血”等非市场行为,让“僵尸企业”“僵”而不“死”;有的片面认为淘汰化解过剩产能仅是去产能,过分强调现有产能的市场出清,模糊了当前供给侧存在的低端过剩、高端缺失的结构性矛盾,导致在工作中用力失衡。
二是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方面,目前一些过剩产能的技术、质量、消耗、排放指标等并不落后,由于缺乏足够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地方政府若仅借助行政手段推动,会产生较大抵触情绪,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涉及到工业、发改、环保、安监、财税、金融等众多部门职责,虽然安徽省已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但尚未形成有效合力,在政策制定、措施出台、操作执行、协调推进等环节上尚需进一步加大合力。
三是保障体系不健全。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取决于能否圆满解决“人到哪里去、钱从哪来、债由谁担”等三个核心问题。目前安徽省在这三个问题上仍然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亟需对此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形成完善的综合保障体系。此外,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需要配套的专业性评价机构、咨询服务平台等服务体系也不够健全。
顺势而为去产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作为2016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首。为此,我们要加强工业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 ,坚持综合施策、分业用策,推进优胜劣汰、市场出清,打赢安徽省去产能的攻坚战。
一是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扩张。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遏制投资冲动,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防止“旧伤”未好又添“新伤”。确需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减量置换的原则,杜绝先建后换,建而不换,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曝光,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求责任。
二是提高落后产能生存门槛。完善安徽省去产能的政策体系,出台安徽省“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修订产能过剩行业能耗、技术、环保、质量和安全标准,垫高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规范)门槛,加大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力度;清理产能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等政策,对能耗、电耗、水耗等不达标产能,实施差别和惩罚性电价、水价;加大土地、信贷、环保、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力度,削弱落后产能生存条件,推动既有落后产能强制淘汰和低效产能自愿退出。
三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出台“僵尸”企业划分标准,摸清底数,坚持多兼并少破产、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通过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产权转让或破产清算等方式,剪断“输血管”,移植“好器官”,使其入土为安;建立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机制,加大处置“僵尸”企业力度,将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作为兼并主体,在产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先将产能置换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规范处置好“僵尸企业”。
四是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把去产能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结合起来,解决安徽省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的小而散局面;坚持把去产能和环保搬迁、节能减排结合起来,践行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去产能与转型改造升级结合起来,顺应产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侧体系效率和质量,推动形成以市场化手段化解产能过剩的有效、长效机制。
五是健全综合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去产能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分业施策专项方案,制定国家相关政策在安徽省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建立产能监测体系、过剩产能预警机制、兼并重组项目库;支持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兼并重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资产评估等综合服务;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兼并重组专项贷款业务,协调证券公司开展兼并重组融资业务,引导省产业并购基金积极投向省内企业的兼并重组业务;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推动设立省级对应专项资金。优化支持安徽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深化国际产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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