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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旗下媒体:以金融去杠杆带动实体经济去杠杆举措将亮相

更新日期: 2017年04月24日 来源: 金融时报 【字体:
摘要:近期银监会密集下发了多个监管文件,推动风险防范与杠杆控制。例如《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重点指向同业、银行理财、委外等业务,引导资金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投资。


    金融去杠杆重在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金融去杠杆的步伐在稳步推进。

    4月17日,央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4955亿元,其中,6个月期1280亿元,1年期3675亿元,利率与上次持平,分别为3.05%和3.20%。央行此次足量续作MLF,对近日资金到期量进行了完全对冲,表明央行保持流动性中性的意图。有分析认为,本次1年期MLF占比增加,从一定程度上抬升了利率中枢,体现出央行温和去杠杆的政策意图。

    与货币政策去杠杆意图相协调,相关监管也在进一步加强。除了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趋严,考核加码外,近期银监会密集下发了多个监管文件,推动风险防范与杠杆控制。例如《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重点指向同业、银行理财、委外等业务,引导资金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投资。

    显然,对金融机构加杠杆行为加强监管,温和推动金融去杠杆的大幕已经拉开。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各方普遍关心的去杠杆主要是非金融部门的去杠杆,即化解企业部门负债较高的风险问题。不过,随着过去两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资产泡沫显现、资金“脱实向虚”趋势显现等问题的出现,金融领域去杠杆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可以说,推动金融去杠杆,是防控风险、提高监管有效性、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助力实体部门去杠杆的重要保障。

    防控金融风险,显然是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金融业面临的重要挑战。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有研究显示,2015年以来,我国金融领域杠杆率上升,未能进入实体经济的资金在金融市场中涌动,先后引发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债券市场杠杆率上升和保险公司利用高杠杆资金举牌上市公司等事件,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因此,推动金融去杠杆,有助于防控金融风险,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无疑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杜绝“牛栏关猫”现象的出现。过去一段时间,一些不合理的金融加杠杆行为正是通过所谓的“创新”逃避了监管,进行了监管套利。对此,本报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巴曙松表示,本轮加杠杆在资产负债结构调整上表现出新的特点,在负债端依赖于可以快速扩规模的同业负债,而在资产端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债券、非标、权益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监管的视线,造成了资产扩张与资本支撑的背离。巴曙松认为,资产扩张多元化的背后,资金流向变得愈加难以追踪,其根本驱动力无外乎是达到监管套利和资金套利的目的。因此,要推动金融去杠杆,加强监管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更为重要的是,推动金融去杠杆,意在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结构转型调整,部分资金“脱实向虚”,金融领域资金空转、“以钱炒钱”等苗头显现。

    部分金融机构热衷当通道、做过桥、加链条、放杠杆,造成部分资金在金融机构内部空转,提高了资金成本。根据瑞银证券的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各类资管理财产品余额超过100万亿元,其中既包括最后流向实体经济的各类信贷,也包括在金融机构之间“空转”的各类信用。例如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合作的通道类业务,带动了证券和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迅速扩张。在此背景下,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成为从央行到相关监管部门的重任。金融去杠杆,恰是这一重任的具体落实。

    推动金融体系去杠杆已经“在路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强调保持中性,央行在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上也通过“锁短放长”、拉长周期的方式抬升银行负债成本,降低同业套利空间,以达到降低金融杠杆的目的;银监会近期的一系列监管举措更是在防控银行业风险的同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本质,压缩同业链条规模、降低金融杠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可以预见,以金融去杠杆带动实体经济去杠杆的相关举措还会陆续亮相。

    有专家称,控制杠杆必须控制货币,货币是引导预期的总闸门。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重视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其中的关键就是要调节好货币闸门,保持流动性总量基本稳定。与此同时,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约束,进一步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既要对相关资管产品统一监管标准,加强对跨市场和跨行业金融风险传染的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又要杜绝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切实查纠参与方过多、结构复杂、链条过长、导致资金“脱实向虚”的交易业务,确保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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