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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泥行业去产能资金筹集的思考

更新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作者: 沈力 来源: 湖南怀化市水泥协会 【字体:
摘要:我建议:我们能否考虑转换一个征收载体,即按照窑线企业的熟料生产量,去征收去产能专项资金呢?

 

    水泥行业如何科学合理的尽快筹集到足额的去产能资金,是水泥行业当前迫在眉睫的大事。为此,中国水泥协会起草了《水泥去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用以指导全国各省市水泥行业的去产能工作。
 
    指导文件中建议的专项资金征收载体,是从水泥窑线企业每年或者每个月的用电量中,通过加收一定比例的固定费用,来征收专项资金。
 
    我认为,按这个办法去征收专项资金,从理论上是基本可行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一个行业,会有两个不同的基本电价。水泥企业目前主要是两大类型:即窑线企业和水泥粉磨站企业。如果只从窑线企业的用电量中去征收,那窑线企业的水泥成本必然上升!如果水泥粉磨站也要从用电量中征收专项资金,今后去产能的事情又与粉磨站无关,则有失公允,明显不合理。
 
    2、影响用电量的因素,不完全是水泥产量。同规模的窑线企业,由于各方面(如工艺设施条件、水泥品种比例等等)的原因,水泥综合电耗也是不一样的。即同样的水泥产量,每个企业的用电总量是不一样的,因而交纳的专项资金也是不一样的,也不太合理。
 
    3、管理环节复杂,增加管理费用。电力部门是代征单位,将征收到的专项资金,通过比较复杂的审批程序,转付到水泥行业去产能管理部门来使用,是否会给供电部门带来管理上的难度?征收的专项资金,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划出来使用,中间环节的管理程序肯定比较多,而且需要增加管理费用!
 
    众所周知,水泥行业的去产能,就是要去掉过剩的熟料产能。既然是去熟料产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这笔专项资金原则上就只能向现在仍然在生产熟料的窑线企业去收取。
 
    因此我建议:我们能否考虑转换一个征收载体,即按照窑线企业的熟料生产量,去征收去产能专项资金呢?有以下好处:
 
    1、按照熟料实际产量征收去产能资金,属于水泥行业内部的管理范畴,没有与其他行业发生经济上的往来,不仅便于操作,还可以最大幅度减少一些中间环节和费用。
 
    2、企业熟料生产越多,不管他是卖熟料给粉磨站,还是卖水泥给市场,都说明这个企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应交纳的去产能资金就越多,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3、企业若想少交专项资金,就必须减少熟料的产量,就必须要积极参与错峰生产,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企业错峰生产的积极性。
 
    4、按熟料产量测算征收标准,简单易算。
 
    以湖南省去产能为例:
 
    按照中国水泥协会公布的湖南省去产能要求,到2020年,湖南省要去熟料产能1000万吨。意味着今后3年,平均每年要去熟料产能330万吨。按照文件建议的每吨熟料产能补贴200元计算,每年需要筹集6.6亿元去产能资金。
 
    按照湖南省近三年的实际年平均熟料产量6655万吨(其中:2014年6830万吨、2015年6423万吨,2016年6712万吨)计算,每吨熟料征收10元钱的专项资金即可,即窑线企业的熟料成本只需增加10元!
 
    而窑线企业的熟料出厂价,根据季节市场等因素的变化,每年上下浮动30—50元,是常有的事情。所以按熟料的实际产量去征收窑线企业10元左右的专项资金,企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至于窑线企业会如何去消化这10元左右的成本,职业经理们都是心知肚明的!
 
    只是熟料的产量计量,精确度没有电表计量那么高,但是现在企业的计量装置,大部分都经过了质监部门的计量检测的,应该八九不离十的吧!
 
    以上不成熟的思考,抛砖引玉,请各位专家们指正!
 
    (作者为湖南省怀化市水泥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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