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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部门共议如何破解项目建设“用砂难”

更新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 湖北日报 【字体:
摘要:10月22日,在湖北省发改委12楼会议室,来自湖北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交通厅、水利厅、物价局以及武汉市、荆州市等部门和地方的有关负责人,就如何破解项目建设“用砂难”,提出对策和建议。

    小小砂石,牵动着方方面面。10月22日,在湖北省发改委12楼会议室,来自湖北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交通厅、水利厅、物价局以及武汉市、荆州市等部门和地方的有关负责人,就如何破解项目建设“用砂难”,提出对策和建议。
 
    增加供应 及时转运
 
    “砂石料供应,事关全省重点项目建设,事关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马虎不得。”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
 
    当前砂石转运、装卸遇到一定困难。主要是部分砂石集并中心前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省港航局局长王阳红建议,可临时利用长江干线、汉江沿线的各类散货码头,执行砂不落地、封闭运营、场地硬化、防尘降噪等要求,以保障砂石料的转运、装卸。
 
    他还建议,拓宽砂石料市场供货渠道。一方面由地方政府组织环保复查,对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具有合法手续的矿点、河段,尽快恢复生产。另一方面由省直部门牵头,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制定规范的砂石料开采、利用规划,合理布局采砂点、采石点,增加砂石供应。“对重点工程,就近设置临时砂石集并点。”
 
    据了解,省水利厅已经印发文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河道的采砂规划编制修订,为采砂许可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用好航道疏浚弃砂
 
    9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砂石料供应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缓解“用砂难”提出了13条措施。包括增加合法许可区采砂采石供应规模、加快砂石集并中心建设、做好废弃砂石综合利用等。该通知印发后,获得积极响应。
 
    利用航道疏浚弃砂,成为共识。
 
    省水利厅协同长江委、长航局,已全面启动长江荆州江段太平口航道疏浚弃砂综合利用试点。湖北国际物流枢纽项目已初步确定,利用长江航道疏浚弃料回填。
 
    秭归县探索“国企采砂”和河道清淤相结合,“一举多赢”。该县试点探索将河道采砂权授予县属国营企业,将原来的私企随意性开采转为国企控制性经营,将清淤闲置废砂加工后用于县内重点项目建设。通过保本经营,控价销售,控制砂价高线。实施“国企采砂”后,当地砂价涨势得到抑制。此外,原砂销售收入与清淤所需费用几乎“相抵”,财政无需另外预算经费用于河道清淤,减轻了财政负担。
 
    除了河道疏浚砂,还可在人工机制砂上做文章。省水利厅介绍,人工机制砂在我国三峡、小浪底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广泛使用。相关人士建议,加快研究推进人工机制砂相关政策,拓宽建筑材料来源,缓解砂石供需矛盾。
 
    坚决防止非法采砂死灰复燃
 
    “17个市州每个地方创造一个经验,我们就有17盘菜。”省发改委副主任曹松表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当前重点要抓好相关工作。
 
    首先是科学编制和修订规划。按照采砂分级管理的规定,再次摸清砂石资源的储量和分布,拿出管长远的采砂规划。同时,增加合法供应的规模。增加绿色审批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此外,加快停产整顿企业整改,尽快恢复生产。“大力支持合法砂石料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能开的开起来。”
 
    集并中心建设进度将加快。2018年底,确保每个沿江县市区至少有一个砂石集并中心。同时,鼓励现有手续齐全的码头经营砂石。“做好弃砂石的综合利用,积极开辟新砂源,精准分类施策,加强市场监管监测。”曹松表示,巩固长江大保护专项成果、制止非法采砂成果寸土不让,坚决不能让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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