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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实施

更新日期: 2019年11月12日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字体:
摘要: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任务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任务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积35万平方公里。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钢铁、化工等重化产业集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生物质锅炉保有量大;公路运输比例高,柴油车和船舶污染问题突出。虽然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但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季节性差异明显,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

    《方案》是针对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特征和当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形势制定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强调依法依规、精准科学施策,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标本兼治,同时加强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方案》在确定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既考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相衔接,又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可操作性,污染重的城市多削减,改善幅度小的城市多削减,重点城市多削减,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方案》根据长三角大气污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

    一是深入落实各地已出台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加大化工园区治理力度;提升VOCs 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治理。

    二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着力削减非电用煤;全面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锅炉逐一开展环保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三是大力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公转铁、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项目,推进重点港区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大力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加大柴油车和车用油品监管力度。

    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扎实推进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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