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0年《通用硅酸盐水泥》修订公示稿主要内容变化
《通用硅酸盐水泥》等1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已经进入报批公示阶段
日前,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平板玻璃》等1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近年来引起水泥行业高度关注的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修订报批稿和GB31893《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第1号修改单均在公示之列。其中《通用硅酸盐水泥》修订稿将代替GB 175-2007版,建议202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过渡期为6个月。中国水泥协会标准和质量专业委员会根据公示的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对新旧版《通用硅酸盐水泥》进行对比,与 GB175-2007 及第1号、第2号、第3号修改单相比,新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条文强制”修订为“全文强制”
二、标准中引用了一些重要标准。
三、对水泥组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四、对水泥混合材料标准要求的修订
对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取消了“活性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
将“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质量分数)应不大于 2.5%”改为“石灰石、砂岩的亚甲基蓝值不大于 1.4g/kg。其目的是限制粘土量。
五、修订了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工信部网站通知要求,公示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平板玻璃》等1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9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平板玻璃》等1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工信部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7281310/c789749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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