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通知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遴选范围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 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 碱、电石、焦化等14个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和《测量管理体系一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 企业申请。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
(二) 初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严格按申报条件审核把关。各市于2020年10月24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及《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邮编250011)。附件1、附件2请关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三)复审和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评定我省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 0531— 86922065,邮箱;sgxtls@shandong.cn。
附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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