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中地区水泥全年错峰不少于100 天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陕西省水泥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全省水泥生产企业开展 2020-2021 年错峰生产,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错峰生产工作安排,陕西省关中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夏季错峰生产30天。
确有必要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核定最低生产负荷和运行时间后进行报备,并在非采暖季和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陕北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参照关中地区错峰生产方案执行,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应核定最低生产负荷,错峰时间不足的,应通过与当地非电石渣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或采取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时间补足错峰时间的办法参与错峰生产,全年错峰时间不少于100 天;陕南地区,属非采暖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参照关中地区制定错峰生产方案。
遇到重污染天气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预警等级执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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