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水泥:汪志新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西部水泥发布公告,自2024年1月10日起:范长虹因调整工作安排而辞任非执行董事,汪志新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范长虹先生(「范先生」)因调整工作安排而辞任非执行董事。范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或本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就其辞任非执行董事的事宜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汪志新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汪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汪先生,50岁,于2014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士学位。汪先生于水泥生产管理及外部沟通拥有丰富经验。自2004年6月起至2014年7月,彼于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担任多个重要职位,包括
2004年6月起至2006年1月担任制造分厂厂长助理;
2006年2月起至2008年3月担任制造分厂厂长副厂长;
2008年3月起至2009年6月担任制造分厂厂长;
2009年六月起至2011年2月担任总经理助理;
2011年2月起至2014年7月担任副总经理。
2014年7月起至2020年8月,汪先生于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担任两个职位,包括2014年7月起至2015年12月担任执行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起至2020年8月担任总经理。
2020年8月起至2023年4月,汪先生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担任陕西甘肃地区委员会副主任、于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以及于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书记及总经理;
2021年10月起,汪先生担任海螺水泥陕西甘肃地区的执行主席。
汪先生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4年1月10日起为期1年,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彼将就其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享有董事酬金每年400,000港元,此乃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并参考非执行董事的职责及责任以及可比较公司类似职位的现行市场条款厘定。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