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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

更新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1月31日,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有关宁夏建材吸收合并中建信息的最新进展》称,经审慎研究,本公司及宁夏建材于2024年1月31日经各自董事会决议决定继续推进拟议交易。

1月31日,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有关宁夏建材吸收合并中建信息的最新进展》称,宁夏建材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宁夏建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该决定说明,重组委认为宁夏建材未充分说明中建信息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依据,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拟议交易有利于提高宁夏建 材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重组委审议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宁夏建材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经审慎研究,本公司及宁夏建材于2024年1月31日经各自董事会决议决定继续推进拟议交易。

目前,本公司及宁夏建材正结合重组委审议意见及问题,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拟议交易涉及的各方面工作,对拟议交易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宁夏建材吸收合并中建信息的最新进展

兹提述有关吸收合并的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15日、 2022年4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6月27日、2023年11月14日、2024年1月16日及2024年1月23日的公告、以及2023年7月28日的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 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决定宁夏建材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重组委」) 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对拟议交易的审议结果为拟议交易不符合重组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并公布了重组委会议现场问 询的主要问题,详情如下:

1. 要求宁夏建材说明通过让渡水泥业务控制权而非出售全部股权的方式分步置出水泥 业务的原因,宁夏建材三年内将剩余水泥业务出售给天山水泥的可实现性。要求独 立财务顾问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 要求宁夏建材结合应收账款规模、账龄、涉诉情况、期后回款、逾期客户的经营情 况和信用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中建信息应收账款回款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代表、会计师代表 发表明确意见;

3. 要求宁夏建材结合中建信息业务模式、宁夏建材拟议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指针变化情 况,说明拟议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宁夏建材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宁夏建材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宁夏建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该决定说明,重组委认为宁夏建材未充分说明中建信息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依据,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拟议交易有利于提高宁夏建 材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重组委审议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宁夏建材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继续推进拟议交易

鉴于拟议交易符合本集团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消除和避免宁夏建材与天山水泥之间的同业竞争。经审慎研究,本公司及宁夏建材于2024年1月31日经各自董事会决议决定继续推进拟议交易。

目前,本公司及宁夏建材正结合重组委审议意见及问题,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拟议交易涉及的各方面工作,对拟议交易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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