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会议活动>资讯详情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水泥窑能耗对标竞赛”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字体:
摘要: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水泥窑能耗对标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部署,推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职工节能降耗意识和能力,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与中国水泥协会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4 年全国水泥窑能耗对标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主办单位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判委员会和秘书处。评判委员会由行业内专家组成,负责技术文件制定、评判等工作;秘书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赛务保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竞赛对象

新型干法水泥窑炉:熟料设计产能4000吨/天-6000吨/天(以工信部门备案或核准公示的产能为准)。

不包括:特种水泥熟料窑炉、协同处置及采用替代燃料的水泥熟料窑炉、采用具有热值煤矸石配料的水泥熟料窑炉、电石渣水泥熟料窑炉。

三、竞赛内容

对新型干法水泥窑炉“熟料单位产品综合煤耗”指标进行对标评比。

四、申报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企业(限报一个符合要求的熟料窑炉参赛)。

(二)“熟料单位产品综合煤耗”指标需达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21)中1级能耗限额等级水平。

(三)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可计量、可报告、可核证。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完备的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和《水泥生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35461)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四)企业通过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五)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近三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因拖欠职工工资或欠缴职工保险受到行政处罚,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污染环境或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等。

五、竞赛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编写大纲填写竞赛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catc7280@163.com ,填报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二)初审。由竞赛秘书处对电子申报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召开竞赛评判委员会评审会议,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窑炉名单,并通知所在单位提交加盖公章及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三)复审。根据需要,竞赛评判委员会专家对重点入围窑炉所在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考评,并遴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热工测试。根据现场核查、考评及测试结果,确定竞赛前十五名。

(四)公示。竞赛最终评审结果报组委会审查,在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中国水泥协会等相关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结果公布。公示结束后,竞赛组委会发文对结果进行通报,并择机在主办单位相关会议、活动上颁奖。

六、奖励办法

奖项:竞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0个,颁发证书和奖牌;竞赛设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牌。

竞赛一等奖窑炉且符合条件的,由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优先推荐申报“全国工人先锋号”,由中国水泥协会授予“水泥行业能效标杆窑”;二等奖、三等奖由中国水泥协会分别授予“水泥行业能效示范窑”、“水泥行业能效先进窑”。

七、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

联系人:解绍伟    手机/微信:13911719859

                      朱海峰    手机/微信:15201450915

中国水泥协会

联系人:赵旭东    手机/微信:15650752103

              肖  琼    手机/微信:13521525790 


附件:2024年全国水泥窑能耗对标竞赛申报材料编写大纲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国水泥协会 

2024年5月6日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