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
4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24-2025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称,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至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4〕7号)。
按照通知要求,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因水泥熟料库存无法保障项目施工进度申请变更错峰开窑时间;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因协同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量达到《关于下达2024至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4〕7号)规定的延长开窑时间要求,申请延长错峰开窑时间。经企业申报、地(州、市)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复审,现将第四批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错峰开窑时间为:2025年4月5日至4月15日(共11天),非错峰期间停窑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共11天);
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错峰期间开窑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5月6日(共6天)。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