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水泥行业采购云>二手设备>资讯详情

2021年11月份巢湖海螺废旧物资招标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2021年11月份巢湖海螺废旧物资招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CHHLFJWZ-20211招标单位:巢湖海螺
报名起始时间:2021-11-01 08: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1-11-07 17: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1-11-08 09:30:00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1-11-12 09:3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1-11-12 09:30:00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2 10:00:00
开标时间:2021-11-12 10:00:00阶段:
标段数量:1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标书费金额(元):100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投保金金额(元):100000

招标详细信息

巢湖海螺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巢湖海螺拟开展废旧物资招标出售工作,现将招标信息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一)标的内容:废铁、废铁皮、废耐火砖、废运输带等

(二)出售数量:巢湖海螺公司地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三)装货地点:巢湖海螺厂内指定地点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具备条件:
1.考虑到本次废旧物资处置要求及时性,并快捷做好外来人员新冠疫情防疫排查工作,本次招标仅接受注册地为安徽省内的单位参加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包含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资质,股权结构中含有同一股东、法人或报名联系人等关联人报名的,只接受其中之一报名单位。

3.投标单位须是独立法人,不允许个体经营户参与投标,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投标人(公司)名下需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焊接及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少于10人。废旧耐火砖回收单位不在此要求内,废耐火砖需由具备废旧耐火砖回收资质的渠道进行处理。

4.回收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两年内在海螺集团各子公司无违约行为。
(二)报名材料:
本次报名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为线上报名地址(网址https://ygcg.conch.cn),报名时投标人须上传最新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线下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最新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五、招标时间安排: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7日下午17:00
发售标书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30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
回收标书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10:00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

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开评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六、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100元/份,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领取、递交标书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投标人需在2021年11月12日上午9:30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100000元投标保证金至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如未中标,则招标人发布《未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该批废旧物资按要求处理完后10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不可作为货款抵冲。
公司名称: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团结路支行
银行帐号:3405 0177 8608 0000 0076
七、招标人信息:
联系人: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李德全、葛伟

财务处:王明

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88610043财务处联系电话:0551-88610032

皖北区域投诉电话:18155761991 供应部投诉电话:0553-2598265

2021年10月28日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