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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公告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已由锦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22628-07-02-46502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287000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锦屏县 贵州省锦屏县敦寨镇锦屏县工业园区 。
2.2 建设规模:项目拟定采用高温高尘SCR尘硝一体化的技术及配套设施对窑尾进行改造
2.3 合同估算价:287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2)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对现有的SNCR系统进行优化改造;高温风机改造:对高温风机本体采购更换(电机、稀油站、变频器利旧)、风机要求为高效一级能效水平;窑尾收尘器降阻改造;窑头窑尾在线监测设备整套采购更换(设备符合大气污染监测国标以及贵州省三监一控管理要求);SCR脱销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全部内容,包括现场踏勘、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地质勘查、土建施工、安全环保消防设施,与原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有效合理衔接所必要的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包括设备材料运输、储存、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消缺、检测、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达标投产、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1)设计部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下浮40%作为设计拦标价;(2)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 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计价下浮2%计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敦寨镇锦屏县工业园区地址:凯里市风情西路七号众诚原著小区6栋1单元5-3联系人:陈松联系人:吴作付、李滔、吴继锋电话:15121464457电话:13708554897电子邮件:75982951@qq.com电子邮件:326261017@qq.com 行政监督部门:锦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地址:贵州省锦屏县农机中心安置房小区二楼联系电话:0855-7221541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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