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衡全年维保招标
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衡全年维保招标
发布时间:2025-03-27 12:22:27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5-0091
标书号:CAS-SB-20250326003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03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4-03 09:30:00
开标时间:2025-04-08 09:30:00
采购类别:现场检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ZB-2025-0091)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ZB-2025-0091)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汽车衡全年维保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1.000 | 项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项目名称:发运分厂汽车衡全年日常维修保养 项目预算: 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发运分厂汽车衡全年日常维修保养 二、招标项目需执行的相关标准(国标、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股东双方标准)规范; 1、满足电子汽车衡检定标准; 2、满足招标单位测量体系相关要求。 三、招标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发运分厂4台电子汽车衡的故障维修及汽车衡精度的调试工作,包含用来保证汽车衡测量精度的所有配件(具体明细见附件)。具体要求:汽车衡的称重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一,4台衡秤台之间的误差不超过60公斤。招标单位负责汽车衡日常简单标定,当招标单位连续两次标定秤台差超过或达到60公斤则由中标单位进行标定校正,并保证顺利通过鞍山计量监督检定所的年度检定。如果未通过鞍山计量监督检定所的年度检定,则当年维修费用将全额扣除,并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复检费用。 2、中标单位负责每季度将我公司汽车衡与认可的第三方汽车衡进行对标一次,用来校验招标单位汽车衡的准确性,称重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出车配合。 3、汽车衡基础垫板以上的维护工作及所需要的配件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包括为保证称重精度的基础垫板。 4、为保证汽车衡正常使用,需要拆安秤台出厂维修时,中标单位负责拆安秤台并对汽车衡进行标定工作(招标单位出具吊车)。 5、为保证招标单位汽车衡正常使用,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故障申报后2小时内进厂维修,如果超出2小时,招标单位将扣罚该次维修费用,并另行处罚200元/每次。 6、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单位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办理相关安全手续,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有不低于10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要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佩带安全帽及其防护用品,材料摆放整齐,作业环境整洁,如需接电必须由招标单位电工协助,不得随意触动厂房内电钮、电闸,以防发生危险。在施工及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种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7、中标单位施工前需要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额度为合同总额的2%-10%,但不得低于2000元。全年维保工作结束并施工验收合格,无息一次原账号返还。 8、中标单位进行维修工作前,需签审衡器维修确认单,经发运分厂及设备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四、投标单位入围资质要求或证书等其它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 五、物料号、数量、技术规格、参数要求、物理特性等,如要求原装进口需注明;无 详见模板表格(另附) 六、非单一产品(或维修等)招标项目,招标申请部门应当根据招标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合理确定核心项目,并在招标需求中载明。无 七、招标项目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货期或服务周期)、效率等要求; 1、中标单位保证施工按时完成并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2、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八、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 1、满足招标单位要求:满足电子汽车衡检定标准;满足招标单位测量体系及日常使用要求。 九、招标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最终使用部门、地点; 1、发运分厂汽车衡全年日常维修保养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招标项目的其它技术、资料、服务等要求; 1、投标方需将附件中的报价单盖章上传 十一、是否需要现场踏勘,并根据项目情况明确踏勘时间。 1、若需要现场踏勘,报价前与招标单位沟通,确认踏勘时间。 2、若不现场踏勘,报价后视为了解现场施工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十二、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技术资料等要求: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 商务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1000元, 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1000元, 施工验收后返回。 未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次月原路返还。 缴纳保证金银行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 开户行信息: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标注汽车衡维保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有如下列行为之一,从发现之日起,予以取消其在我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进行再次投标的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股东双方相关部门。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招标资质文件; 2、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3、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秩序; 4、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密;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故意放弃中标的; 6、中标后,无法满足招投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条款,经公司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的; 7、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8、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付款方式及税率: 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合同期满一次结算,竣工验收后付实际结算额的9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满一年后无异议一次付清。 四、近三个月历史价格; 五、需要供应商填报的报价表或承诺表等表格;(附件一) 六、初步拟定的评标原则;(保供能力、资质、投标响应程度等不能作为评标原则) 该项目采用总价最低中标为评标原则。 七、拟签订的合同范本,合同内容要与上述要求保持一致。 以上各项如果没有对应要求填“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时间: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时间: |
┃联系人
陈晨(合同) / 15604221998
姜博文(技术) / 1508400331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
报名网址:https://www.bbmgzc.com/hpc/index.html#/content?businessId=1904692931673649154¬iceId=1905113160031109122¬iceTyp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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