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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荣获2017年“质量标杆企业”称号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 新华网 【字体: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质量”成为了核心词汇。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12月23日,另一场以“质量”为核心词汇的年度质量“大戏”——2017“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经过40万张大众选票,中国经济发展的高质量“榜样”脱颖而出。

 

  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秦宜智出席盛典并表示,创造质量、提升质量、促进质量,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在质量共治中,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质量的责任主体。他希望更多企业以质量为生命,担当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品牌建设,致力于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的产品、工程和服务。

  通过网络、微信两套投票系统,今年的“质量之光”活动的所有奖项在颁奖典礼上正式揭晓: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部副主任戴新华、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钣金七组组长王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510所研究员崔敬忠、北京三元集团总经理陈历俊荣获年度质量人物;北京昌平、河北黄骅、上海虹口等10个市(区)成为年度质量魅力城市(区);中建一局、洁丽雅、马钢高速车轮等10个品牌成为年度魅力品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行业领军企业荣获质量标杆企业;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10家技术机构成为卓越技术机构。

  2017年质量领域的大事不断,有10大事件在年度质量事件评选中胜出,成为2017年的质量记忆。分别是:党的十九大发出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最强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印发;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供重要支撑;质量主题记者会、“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在两会引起高度关注;国务院决定将5月10日定为“中国品牌日”开启自主品牌建设新征途;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再次敲响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警钟;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召开提出加快迈入质量时代;国内首部全面推进质量发展的地方法规在深圳诞生;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让消费者享受更高质量的中国制造;国务院决定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山东成首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据“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质量之光”活动自2012年创办以来,累计参与人数接近600万。2017“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从9月下旬启动,历时三个月,经过征集质量记忆、公众投票、专家委员会审查等环节定格出值得铭记的质量节点和值得肯定的质量榜样,用一份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年度质量记忆,为2017年的质量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外,活动组委会负责人还表示,本次活动紧扣建设质量强国,着力凸显质量提升的新成果新经验,进一步突出群众参与性与评选专业性。在评选项目方面,2017“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设有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质量魅力城市、年度魅力品牌、质量标杆企业、卓越技术机构等项目;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活动的专业性,“质量之光”活动组委会明确了入围条件,并对项目所对应的领域进行细化。比如:“年度质量人物”项目,既有来自一线的“工匠精神”代表,也有科研和理论研究领域的“创新引领代表”,还有企业家队伍中的“追求卓越代表”。“年度魅力品牌”项目,根据品牌的属性,细分出了“企业品牌”和“公共品牌”两个方向,并大幅提高了入围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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