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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利用价格杠杆推进节能减排

更新日期: 2007年09月07日 作者: 赵超 来源: 新华网 【字体:

    河北省政府日前制定完成了《河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今后要利用价格杠杆推进节能减排,加大水资源费和排污费的改革及征收力度。 

    河北省提出,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逐步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同时,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所有设区城市、县城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到2007年底,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吨0.8元。河北省还将调整各类水源的比价关系,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利用自备井取用地下水的成本高于取用城市供水的成本,城市供水企业取用地下水的制水成本高于取用地表水的制水成本。 

    用电价格上,河北省将对钢铁、焦炭、水泥、烧碱、铁合金、电解铝等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产品加征0.05元/千瓦时或0.15元/千瓦时的差别电价。 

    据了解,河北省近期将研究制定促进风电、水电、垃圾发电、秸秆发电、余压余热发电等优惠电价政策,同时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额用水加价,制定鼓励利用再生水、矿井水、海水、雨水等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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