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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出台政策扶持水泥产业稳增长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02日 来源: 台海网(厦门) 【字体:
摘要: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经龙岩市政府同意,日前提出了六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扶持水泥产业稳增长。该政策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底,对龙岩水泥企业实施用电补贴政策。

    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经龙岩市政府同意,日前提出了六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扶持水泥产业稳增长。
 
    该政策要求,石灰石增值税、资源税计税价格,龙岩全市统一以每吨不高于21元计征。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底,对龙岩水泥企业实施用电补贴政策。
 
    同时,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收费标准,地方禁止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否则追究相关责任,并要求交通等部门,采取措施做好水泥企业原料与产品运输的保障工作。
 
    据悉,龙岩鼓励水泥工业向生态环保型发展,推进龙麟、蓝田等水泥生产企业,进行技改等,保护环境。而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水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合理信贷需求不压贷、不减贷、不抽贷。
 
    此外,该政策还规定,龙岩的水泥生产用煤,要按市场化运作,地方不得限制水泥企业使用市外煤炭,不得人为设置运输关卡,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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