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住中国经济三大重点 政府决意实施改革攻坚战
来源:南风窗 作者:王东京
政府决意在2005年实施改革攻坚,而且许多迹象表明,中国的改革确已进入关键期。不过,攻坚战不一定是速决战。绝不可指望,中国所有的难题,都能在年内化解。眼下中国经济应扭住三大重点,逐一寻求突破。
粮食安全:以规模经营为重点
中国有近13亿人口,“吃饭”的事举足轻重。因此,党和政府一直看重粮食安全;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是见仁见智,意见纷呈。
不必细说学界的观点,大凡懂点经济的都知道,要保证粮食安全,无非靠两条:一是保护耕地;二是鼓励农民多种粮食。耕地是一种稀缺资源,不可再生,若不保护耕地,任其乱征乱占,粮食供给肯定要出事。但若保护了耕地,如果种粮食不赚钱,农民不肯种,那么粮食安全也是水月镜花,画饼充饥。可以举证两个数字:最近10年里,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时,粮食年产量达52252万吨,而最低时,则仅有43065万吨,两者相差8178万吨。可见,粮食供给状况,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休戚相关。
无利不起早。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就得让农民赚钱。前几年,政府为帮助农民增收,已推出不少措施。不过回过头看,这些措施却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比如农业的产业化,鼓励农民搞农产品深加工。无疑,那些办加工厂的农户,的确是能增收的。但困难在于,加工厂不是每个农户都能办,大量的农户,仍只能种粮,办不起工厂,产业化的好处,他们分享不到。再比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让农民什么赚钱种什么。经济学有一个供求原理,说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调结构正是如此,比如早年东北有农户种中药材赚了钱,于是县长号召大家都种中药材,结果供大于求,价格一落千丈,农民赔得血本无归。
近年来,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相继出台一些维护农民利益的政策。先是费改税,后是粮食生产直补,再后来是减免农业税。这些政策,对农民来说,都是百年难遇的幸事。可不幸的是,在政府为农民减负的同时,农资价格也水涨船高,政策带给农民的好处,却让种粮成本给抵消了。农民增收有名无实,甚至有些地区,还不升反降。据笔者在河南扶沟县的调查,2004年农民种粮每亩政策性增收37元,但由于农资涨价,每亩比上年多投入40元,两相比较,每亩减收3元。更令人头痛的是,国家给农民的政策支持,已基本走到了尽头,农民要想再通过政策增收,似乎也没什么余地了。
早在2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说过:农村改革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为何要规模经营?因为没有规模经营,农民收入只能年复一年,原地踏步。现在农民人均耕地1.5亩,在这1亩5分地上,无论农民种什么,都只能温饱,不可能致富。要是有规模经营,比如让农民一人种20亩地,情形就会大大改观。按一亩地种粮收入500元计算,20亩就有一万元。这样,农民的年收入就基本与城镇居民持平。如果一人种30亩地,农民的收入就能超过城镇居民。所以,实行规模经营,是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是21世纪农民奔小康的必由之路。
其实,推动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几年前就有地方在试点。不过,目前的流转,还仅仅是个起步,不仅流转面小,而且也不规范。这个问题的症结:一是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不肯让地。因为到城里打工有风险,万一在城里呆不住,他还得回家种地。宁可抛荒,不肯失土,毕竟土地是农民的饭碗,也是农民的保障。二是即使有人肯让地,但往往由于地价分歧,转让也是谈的多,成的少。比如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一亩地每年按低于300元的价格转让,那么农民就宁肯自己种。撒一把种子、广种薄收也有300元。而想接地的农民,若一亩地出价超过300元,则又因无大利可图,也可能不肯多种地。
解决土地流转的矛盾,眼下有一个可用的办法,就是改造农发行,让农发行担当起国家土地银行的职能。这个办法的要点,是土地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办理土地存贷业务时,要坚持“高价存入、低价贷出”的原则。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鼓励农民将闲置或不愿耕种的土地存入银行;另一方面,是鼓励愿多种地的农民把土地从银行贷出。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土地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对推动土地集中有三大好处:一是促进土地流转从无序走向有序,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二是可以把过于分散的土地加以整合,成片地贷给种田大户,有利于规模经营;三是由于土地银行是国家银行,进城农民把耕地存入银行,既无后顾之忧,又可取得较高的回报,有利于解决土地抛荒。
成立国家土地银行后,土地银行实行耕地的存贷倒挂,那么,由此形成的资金缺口由谁填补?我的观点是,这笔钱应当由国家财政拿。因为粮食安全,不是免费午餐,要保障粮食安全,政府就必须付费。平心而论,所谓粮食不安全,并不是农民吃饭有风险,说白了,是城里人吃饭不安全。既是如此,要保障城里人的吃饭安全,那么就没理由让农民单方面地作出牺牲。合乎情理的办法是,由国家财政拿钱,去向农民买粮食安全。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对农民种粮给予补贴,就是支农、扶农,显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农民所得到的,原本就是政府应该支付的成本。
也许有人说,国家财政现在不宽裕,还没有那么多钱去贴补农民。而我则认为,钱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我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重视粮食安全。倘若大家有共识,把粮食安全摆到了重要位置,那么政府每年在作预算时,完全可以优先安排这笔资金。退一步说,如果真的是国家财力吃紧,那么政府也可通过开征粮食安全税来筹集。前面说过,粮食安全是城镇居民的安全,也是国家的安全,那么,政府向城镇居民征收粮食安全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岂不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善举吗?
国企改革:以制衡权力为重点
屈指算来,国企改革已历经20余年。在这20年里,我的印象,围绕国企改革的“攻坚”,就有不下三次。而且每一次攻坚,都是媒体热炒、捷报频传。而今天人们面对的现实却是:改革的成本越来越高,政府的调子越来越低。
1983年,政府着手国企改革,当时的口号很明确:“搞活国营企业”。可对如何搞活国企,政府却在实践中探索。农村改革得益于“承包”,于是人们相信,工业企业也可仿效农村经验,“包”字进城,一包就灵。或许正是这种照搬,后来的局面,让人大跌眼镜。国企承包后,经营并不见起色。相反,由于承包人急功近利,负盈不负亏,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到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不得不改弦易辙,废止承包制,转行股份制,并提出了 “抓大放小”的口号。此次攻坚,虽然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而改革的结果,还是出人意料。企业没“股”出效益,而且内部管理,还是新瓶老酒,依然如故。
第三次攻坚,是1997年国务院提出“国企三年脱困”。起初,是想让3000家大中企业扭亏为盈,其后调整为1000家,而最终敲定为512家。对这512家企业,从不良资产剥离到资产重组;从债转股到减员增效,政府可谓煞费苦心,招数用尽,但至1999年末,到底还是事悖人愿,企业经营状况,仍一蹶不振,未有转机。鉴于这种情况,于是又提出,国有大企业也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国企久治效果不佳,难道就真的是无药可医?有一种说法,国企搞不好,是因为所有者缺位。可是我们有谁见过,国外有哪家上市公司,所有者是完全到位的呢?事实上,所有者到不到位不是关键,关键在企业内部是否有制衡机制。如果有制衡,即便所有者不到场,企业照样能高效运转。其实这一点,中央早就看到了,党的十五大强调:法人治理结构,才是公司制的核心。对国企改革,笔者已思考多年。我的看法是,国企改革要寻求突破,必须双管齐下,要从政府与企业两个层面,规范治理,建立一种闭环的制衡机制。
从企业层面看,企业的权力主体有三个: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班子。在这三个机构中,股东会作为出资人,拥有最高监督权,但不能直接决策;董事会拥有最高决策权,但不可经营;经理具有最高执行权,但必须秉承董事会决策。企业权力这样分置后,为使三方用权而不越权,一种有效治理的安排,是由股东会推选董事,董事会聘任经理。一句话,就是让每个人的饭碗,都不端在自己手里。经理的饭碗,在董事会手里;董事的饭碗,在股东的手里;股东的饭碗,在经理的手里(经营亏损最终得由股东兜底)。这样一来,只要有人玩忽职守,不管是谁,饭碗都可能被砸掉。
这种砸饭碗的机制,就是现代公司治理的内核。假若以此为镜,反观现在的国企,其治理缺陷,即一目了然:首先,国企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同受政府委任,而且同一级别,董事长砸不了总经理的饭碗,总经理也不受董事长的节制,两者之间,全无制衡关系。其次,由于国企大多由政府独资,或是一股独大,表面上看,政府作为出资人向企业派董事长,似也无可厚非。但想深一层,政府在这里其实只是个名号,实际操作中,行使权力的并不是政府,而是政府的少数官员。只要董事长把这少数人搞掂,他的饭碗就确保无虞。可是,在一个企业里,如果董事长、总经理都高枕无忧,那么企业的治理结构,必定是好看不中用,形同虚设。
企业内部制衡如此,那么企业外部,即政府层面的制衡又当如何呢?我的看法是,政府权力太大,责任太小,权力与责任极不对称。按目前国资管理体制,国资委是国企的出资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代表,国资委不仅管着资产,而且还管人管事。这样,就带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国资委是企业还是政府?如果是政府,那么对企业吆三喝四,管人管事,岂不是典型的政企不分?第二,国资委可以作为出资人代表,但毕竟只是代表,不是真正的出资人。而且政府出资与自然人出资也不同,自然人出资,企业亏损由自然人个人负赔;而政府出资的企业亏损,则由全体国民分摊。于是笔者不禁要问:国资委大权在握,管人管事管资产,万一管坏了怎么办?国资委的官员能否担责?人们常说,权利与责任要对等,假若国资委不能担责,那么我们凭啥要把权力交给他?
由此可见,国企治理失灵,要害在政府。一是政府股权过大,致使投资主体单一;二是政府权力过大,又不负连带责任。所以今天国企的问题,是痛在企业,病在政府。若要规范企业治理,最好的办法,是对政府加以管束。说得更明确些,就是要借助一种制度设计,看住国资委,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两年前,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曾提过一个思路,即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的联合,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我体会,中央的用意,就是想通过股权多元化,改组股东会。然后在股东会里,由其他所有者来牵制国资委。
应该说,中央的这个思路,不仅是对症下药,而且也务实可行。可惜的是,近两年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却始终只听雷声,不见下雨。尤其是去年“郎顾之争”后,人们对产权改革,更是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是的,国有大企业搞MBO,目前法规还不健全,条件也不成熟,过早施行,容易出现监守自盗、国资流失。但是,搞股权多元化,绝非只有MBO一途。企业间的资产购并、股权互换等,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事实上,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大胆试验,还会有更好的办法可以摸索出来。总之,国企改革走到今天,股权多元化,已是最后的关隘,要是能闯过这一关,往后的道路将是一马平川。
重化工业:以市场调节为重点
起初我并不明白,学界为何突然又重提“发展重化工业”。去年8月赴广东参加省长座谈会,就听有人建言,广东应把重化工业作为主打产业。后来参加《中国经济时报》10年庆典,吴敬琏教授作专题演讲,主题也是中国要不要发展重化工业。我这才意识到,这件事非同小可,背后一定大有看点。
果不其然,接下来几个月,报刊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便连篇累牍。一时间,让人感到颇有短兵相接、烽火连天的味道。旁观者清。我一面静观其“辩”,一面搜罗各家的观点。后来发现,大家争来吵去,焦点其实就两个:一是中国是否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另一是中国应否大力发展重化工业。
关于头一个问题,政府早有定论。10多年前就曾指出,中国产业结构的弊端,是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并重申要以农、轻、重为序发展国民经济。这意味着,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就开始进入重化工业阶段,而且有些年份,重工业孤军突出,发展还有些过头。回顾近几次宏观调控,哪一次不与结构调整有关?事实摆在面前,谁也不会熟视无睹,何况政府文件也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可为什么到了今天,又有人说我们尚未进入重化工业阶段呢?
显然,判定标准是关键。工业化阶段如何划分,权威学者是德国的霍夫曼。1931年,他根据20多个国家的资料,对制造业中消费资料工业与生产资料工业的比例进行了研究。这个比例,后人称为霍夫曼比例。霍夫曼认为,在工业化的进程中,霍夫曼比例是不断下降的,由此他把工业化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消费资料工业一统天下,霍夫曼比例约为5;第二阶段,生产资料工业发展提速,但相对消费资料工业,仍显不足,霍夫曼比例约为2.5;第三阶段,生产资料工业与消费资料工业旗鼓相当,霍夫曼比例约为1;第四阶段,生产资料工业领先增长,霍夫曼比例小于1,标志着进入重化工业阶段。
用不着复杂的计算,今天中国的霍夫曼比例,肯定是小于1的。有数据为证,从改革开放初至1993年,我国重工业占工业产值的比重在50%左右。近8年来,我国重工业产值增速一直高于轻工业,重工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高,至2004年已达67.59%。到2005年1月份,重工业比重更增至68.59%。从重工业比重超过58%的1994年算起,本轮“重工业化”增长的持续时间已达11年。2003年汽车、铝业、钢铁、水泥等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分别达到77.8%、88.4%、96.2%、113.4%。
假如认定中国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那么接下来的,就是我们应否继续优先发展重化工业。谈到这个问题,有个重要理论不能回避,即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规律。主张重化工业优先发展的论者,依据的就是这个规律。很多人以为,如果技术进步,单位劳力操纵机器的数量增多,资本有机构成(不变资本与工资的比例)上升,那么,发展最快的是生产机器的生产资料;其次才是生产消费品的生产资料;而最慢的,则是消费品的生产。
问题在于,技术进步,劳力是否一定会推动更多的机器?看看当今的IT产业,技术在日新月异,可一个编程员,却并不需要配备更多台电脑。“假定”不对,得出的结论可信度也就不高。至少,在信息化的时代到来之后,这个结论会受到更严峻的挑战。配第—克拉克定理,行内人耳熟能详。这个定理告诉我们,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后,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由此可见,工业领先增长,并不是恒久不变的铁律,每个国家国情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倘若一律要生产资料优先增长,那么就难免是削足适履、刻舟求剑了。
理论归理论,回到中国的实际,估计争议还会少不了。因为中国当前的状况是,人均GDP刚过1000美元,信息化时代,也仅仅是踏进了门坎。只要劳动者技术装备需要大幅提升,那么,作为生产资料的重化工业,就还会有大的发展空间。尽管我不信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是永恒规律,但对这个判断,笔者并不怀疑。我所担心的是,即便重化工业需要发展,但学界如此大动干戈,会不会鼓动各省市比着大上项目,诱发起新一轮的投资冲动;会不会再度导致产业结构失衡而出现难以收拾的后果。
实在想不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大谈发展重化工业的意义究竟何在。是的,重化工业的发展,可以通过政府动员,产业政策,甚至政府直接投资来推动,但这个办法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搞了几十年,后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现在怎能治好伤疤忘记痛,又让政府故伎重演呢?假如不是想让政府插手,那么学界不厌其烦的讨论,岂不是杞人忧天?市场规律无处不在,投资者也不蠢。如果重化工业发展真的滞后,那么供求规律一定会带动产品价格上涨,只要有钱可赚,投资者自不会袖手旁观。追逐利润,是资本天生的本性,这样简单的事,难道还用得着别人去教吗?
中国要搞市场经济,就得放手让市场发挥作用。要相信市场的力量,尊重市场规律。欲速则不达,一厢情愿或拔苗助长,结果必会适得其反。因此,重化工业到底要不要优先发展,最好是顺应市场的需求,听任市场的安排。我们并不比市场高明,任何无视市场的高谈阔论,最后都会徒劳无功。要知道,离开市场规律搞无谓争论,本身就是一种资源浪费!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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