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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重庆水泥企业上书市政府始末

更新日期: 2009年09月04日 作者: 国建工 来源: 水泥商情网 【字体:

    7月中旬,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工业2009—2012年发展目标及重点》,这个文件明确重申:在一小时经济圈内,重庆主城九区不再核准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其他14个区县在今年12月31日前,也不再核准新型干法水泥。

    据重庆市经信委建材行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不再核准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同时加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力度,2012年将全市水泥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

    该文件的出台,被媒体称之为“重庆水泥大干快上的大跃进时代正式宣告终结”。这是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面对水泥产能过剩的严重局势,采取的迅速有效措施。其力度之大,措施之果断,行动之迅速,在全国并不多见。此举一出,相信重庆很难再有新的水泥投资项目落地,对于保障重庆水泥产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非常重大。

    这个文件的颁布,让诸多为重庆水泥发展态势而担忧的业界人士松了一口气,顿时好评如潮,盛赞重庆市府为有效抑制水泥过度投资采取的果断措施。

    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个文件出台的背后,有着“9家水泥企业上书重庆市政府”这样一个背景的影子……

     9家水泥企业为何集体上书政府

    9家水泥企业向政府上书的题目很尖锐:“为何渝办发(2008)353号文件成了一纸空文?”,副标题是“致市领导的公开信”。这9家企业都是在重庆水泥行业“拥有话语权”的知名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在这份于2009年6月9日发出的公开信上,都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9个签名的下方,则是两名“公开信联络人”的单位、职务、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开信是完全透明和公开的,除直送重庆市主管副市长外,还分别送达给了重庆市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市长、副市长和副书记。

    导致9家企业上书的直接原因,是重庆市发改委于2009年4月28日发出的“渝发改工(2009)433号文件”,即《关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2×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核准的通知》。而大背景,则是重庆水泥投资过度、产能即将过剩的严重态势。

    公开信认为,这个“433号”文件,违背了“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有关“严格控制新核准建设项目”的三项规定。列举的理由如下:

    第一,433号文件违背了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要“优化区域布局”的规定。

    433号文件核准的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2×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位于丰都县湛普镇燕子村长江岸边。在这两条线的长江上游,已经于2008年以前,先后核准了涪陵华新、涪陵拉瑞、长寿润江3户企业的4条生产线,年水泥产能为660万吨;而这两条线的长江下游,则于2008年以前,先后核准了忠县海螺、石柱科华、万州科华、开县开州4户企业的6条生产线,年水泥产能达1000万吨。在此情况下,如果丰都再新建2条年产水泥熟料298万吨、水泥400万吨的生产线,必将进一步恶化区域布局,其结果是“区域水泥产能进一步严重过剩,投产之日就是亏损之时,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第二、433号文件违背了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要“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规定。

    在这个“43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新建2×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熟料298万吨,水泥400万吨”和“严格按照你县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的承诺,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投产之前,关停现有50万吨机立窑落后水泥生产线”。

    公开信认为,这个提法违背了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只能以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不铺新摊子”,以及“淘汰落后产能规模应占新上规模的50%以上,达不到50%的,不予核准。对本行政区域或本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达不到50%的,可以通过市场赎买落后水泥产能指标的方式来满足要求,并优先赎买主城区的落后水泥产能”的规定。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的水泥项目属于“新铺摊子”,淘汰的落后产能又不足规定的200万吨,而且并未在主城区赎买落后水泥产能,本来是不应该核准的,但却被核准了。如果在核准水泥项目上,不能严格执行353号文件的规定,其结果,必将进一步造成重庆水泥产能总量失控,“可能拖垮现有水泥企业,职工失业,投资不归!”

    第三、433号文件违背了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的要“严格核准资料要求”的规定。

    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项目单位在报送核准申请时,须附《节能评审批复文件》、《水泥行业管理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节能评审批复文件》及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方案等10个资料。

    但市发改委在资料并不齐备的情况下,匆忙行文核准了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的这个水泥项目,暴露了市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不协调、不配合、不和谐。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353号”文件,是指2008年12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353)。该文件的行文对象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文件正文的第一段是:“市经委《关于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文件于2008年12月22日,公开发布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

    而所谓“433号”文件,则是重庆市发改委于2009年4月28日发出的“渝发改工(2009)433号文件”,即《关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2×48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核准的通知》。笔者试用了几种搜索方式,在重庆市政府网站群、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谷歌、百度,甚至重庆市发改委网站上,均未找到这个文件,但它又确实存在。

    在公开信中,9家企业提出:类似违背353号文件规定,只以增加水泥产能,不管淘汰落后产能,不问市场需求而核准水泥项目的情况,还将继续发生,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更难预测。

    据了解,重庆市违背353号文件的情况并不止重庆东方水泥一宗。重庆市江津区发改委以“津发投(2009)2号文件”形式,下发了“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高林建材有限公司开展年产120万吨干法水泥粉磨站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而该文件亦有违背353户文件规定之嫌。因为该粉磨站所在的珞璜镇属水泥投资的热点地区,现已有拉瑞地维和天助两家水泥企业,年水泥生产能力达500万吨,而且正在建设一条年产200万吨的生产线。如果再立项建设年产120万吨的水泥粉磨站,“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浪费土地和钱财资源”,完全没有必要。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珞璜镇这个水泥项目,已经于6月9日由江津区环境保护局公示,通过了环保审批许可,即将成为事实。

    上述情况清楚地表明,9企业之所以集体上书,其根本原因,在于担心乱批乱建导致布局紊乱、产能过剩、市场混战,对重庆水泥产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后果。

    重庆市政府对“公开信”做出迅速反应

    “公开信”于6月中旬送达重庆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领导后,立即引起了高度重视。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6月17日即做出批示:“此信反映的问题是确切的,重庆水泥产能过剩,不能再大规模扩张,市政府也对此发了文件,但执行中没有落实到位,请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务必管好这件事。国土房管部门、环保部门也要启动闸门,不给新建水泥厂土地或环保空间,市政府金融办要控制新建水泥厂的贷款。总之,要有一套具体刹车办法”。

    重庆市人大主任陈国光也做出批示:“请财经委研究提出一个办法”。

    动作最快的是重庆市政府金融办,6月18日即致电重庆市水泥协会,要求传真“公开信”的全文给他们。

    7月9日,为贯彻落实黄奇帆副市长的批示,由重庆市经信委投资处牵头主持,召开了有规划、国土、环保、建委、发改委、市府金融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经过讨论,与会各部门负责人形成了以下一致意见:1、以前核准的水泥项目按以前的办,今后必须按照渝办发(2008)353号文件办;2、对已核准的水泥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凡未动工的核准项目一律予以收回批文;3、主城九区不新批水泥项目,其它14区县暂停核准一年;4、“两翼”水泥项目也必须执行353号文件,环保部门对5个新建水泥项目已停止环评;6、国土部门对新建水泥项目所需矿山,实行招、拍、挂,矿山采矿权取得后,才办理相关手续。

    在随后重庆市政府颁布的《重庆工业2009—2012年发展目标及重点》中,关于水泥产业建设的一些明确规定,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座谈会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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