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宏观
  • 暂无资料

发改委要求各省价格主管部门指导行业协会

更新日期: 2011年05月13日 来源: 中国证券网 【字体:

    11日,记者获悉,继连续约谈方便面、酒类企业负责人后,为继续缓解通胀压力,国家发改委日前发文,要求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对行业协会开展沟通交流,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有分析人士指出,控制通胀措施已由货币、财政政策手段进一步演化到“窗口指导”式的行业管控,防通胀已现综合治理之势。

    国家发改委同时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设立专门负责反价格垄断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反价格垄断人才库,完善价格垄断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每年选择一个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反价格垄断调查,并建立案件公布制度。

    事实上,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提价已经为发改委所关注。早在今年年初,发改委就通报,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先后五次组织协会二十余家常务理事单位召开相关行业会议,共同协商包装用白板纸出厂价格,累积上调价格700-850元/吨不等。

    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是维护价格秩序、保持价格稳定、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以促进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