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 暂无资料

加快行业协会改革提高产业竞争力研究

更新日期: 2011年04月21日 来源: 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行业协会具有协调市场各行业主体的合法利益、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功能,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的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政府的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政企分开、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行业协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党的十六大以后,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行业协会已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期、活跃期和提高期。行业协会的发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宁波作为市场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步伐,提高产业竞争能力,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要求,在陈炳水副市长的直接组织下,市民政局、市经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课题调研组,根据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开展了“加快行业协会改革,提高产业竞争力研究”课题调研工作。课题课研组通过查阅大量的相关资料,走访有关地区、部门和行业协会,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征询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全市行业协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提出了改革、发展行业协会的目标与措施。

    一、行业协会的基本概念、特征及职能定位

    行业协会是从事同一行业(类型)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为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甬政发【2005】31号)。一般冠以商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称谓的都通称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包含着以下六个特征:

    (一)民间性

    行业协会是由以生产、供应、销售同一类型产品(或提供同类劳务或服务)的工商运输企业为主体自发组成的民间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同一行业的合法经营者均可成为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协会章程,明确团体活动的基本准则、会员的条件(资格)、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等事项。会员既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又须自觉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自愿性

    行业协会是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加入、退出均以自愿为原则,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领导自选,人员自聘,经费自筹,会务自理”的办会原则。

    (三)行业性

    行业协会是同一行业的各个企业为谋求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社会经济团体,以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标。主要活动是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协调会员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发展,并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为己任。活动范围主要在市场经济领域,与其他社会团体的活动领域有明显区别。

    (四)非营利性

    行业协会的主要活动范围虽然在经济领域,但组织本身没有独特的自身利益,是一种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在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与社会消费者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指导。

    (五)合法性

    行业协会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六)自律性

    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会团体,必须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活动方针。行业协会制定的章程及各项行规行约,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对于违反者,行业协会有权依据章程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参谋职能

    就是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对本行业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对本地的产业布局、市场规划、行业管理、结构调整、企业发展等提建议、当参谋,协助政府指导本行业取得长足发展。

    (二)自律职能

    主要是行业自律,包括两方面内容:(1)行业制度的建立。即是从行业出发,建立利于行业发展的一些规划性的制度、章程、标准等,约束行业内部各企业按制度要求进行有序竞争,共同占有与扶持市场,发展行业经济与地方经济。(2)行业职业道德标准的建立。主要是指行业协会从行业整体利益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行业职业道德标准,来规范协会内部各企业间的经营行为与经营手段,从而保障整个行业的总体利益。

    (三)服务职能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咨询。协会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加工和总结,为行业内部企业提供经营与管理方面的咨询和科学、合理、可靠的经济信息。(2)招商。行业协会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影响,采用集中地点、集中广告、集中产品、集体行为的方式,来扩大行业的市场。(3)指导。协会为会员企业提供有关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建议,使企业少走弯路。(4)调解。协会对会员企业在经营中发生的一些矛盾进行调解,化解干戈,公证仲裁。(5)培训。协会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行业共性内容进行培训,提高会员的技术、管理等素质。

    (四)协调职能

    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协调。是指行业协会将行业内各企业布局、网点安排、人才流向等通过协商、建议等方式,将行业内部的组织安排得合理有序,使其健康发展。(2)关系协调。是指行业协会利用其组织关系,通过经常召开各种会议、行业评比等活动促进行业内部各企业间发展正常的关系;同时沟通协调行业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3)行为协调。是指行业协会利用中介地位,对行业中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企业予以劝说、阻止、制约,使行业中各企业按照规范的行为进行运作。

    (五)沟通交流职能

    沟通交流是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行业中各企业只有经常沟通交流,才能便于企业互相促进、互助合作。

    (六)引导职能

    行业协会通过其行业的信息资源、工作平台、咨询机构、沟通渠道等有利条件,引导各企业按照科学、合理的要求加强其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七)维权职能

    维权即维护行业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的主要维权活动包括:(1)维持行业经营秩序,保证行业内部各企业之间既有自己的经营管理特色,又必须按照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合法经营下实现有序的竞争。(2)反倾销、反垄断。倾销与垄断是市场恶性竞争的手段之一,行业协会站在仲裁人的角度,对倾销与垄断等不当市场竞争行为予以引导、协调与劝告。对不服从引导和协调的行为,实施仲裁,直至通过法律方式解决。(3)维护本行业协会成员的利益。当行业公共利益和其成员利益被侵害时,协会应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宣传、争取、申诉等方式积极出面维护协会及其成员利益。(4)保护商业秘密。行业协会在搜集、加工、总结、分析行业成员的经营管理信息时,应严格保护各成员的商业秘密,使其既在和谐的氛围中信息共享,促进行业发展,又不使其商业秘密流失。(5)扶危解困。行业成员在出现了经营困难等不良状况时,行业协会应从关心、爱护成员利益出发,积极帮助其出谋划策,最终促使其脱危解困。

    二、我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趋势

    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协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对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寄予希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2005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也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行业协会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各地行业协会的发展,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随着我国加入WTO,行业协会的改革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各地纷纷开始研究行业协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一)行业协会管理体制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半官方”性质的管理体制模式。主要代表为中央各部办委转制前后建立起来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省级机关转制前后组建起来的地区性行业协会,以及部分城市如大连、青岛、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的一些行业协会,这些协会一般都承担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拨款,自己创收一部分。创收形式主要是依靠承担延伸行政职能,如评奖、评牌、订货会、展销会等。这部分协会目前的改革思路主要是改选会长,由企业来担任会长和部分副会长,原政府官员任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属于“改良”型的一种办法。

    第二种是“纯民营”性质的管理体制模式。主要是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小城市,如温州。这类模式的特点是行业工作的自主性、行业企业利益的代表性、行业内部自律能力都比较强,协会的领导大多数是通过竞争后当选的,秘书长多为专职人员,其待遇按市场化操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但“自发”性倾向较强,发展、管理还不十分规范。协会“成熟”程度主要依赖于领导层的素质,各协会参差不齐。“违规”情况时有发生,任其发展,不利于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种是上海、深圳的“三元管理”体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由三个方面参与,各有侧重,各负其责,共同规范行业协会发展。民政部门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市行业协会的设立、变更、终止、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主要查处行业协会的违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协会所涉及的产业发展、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工作的开展等行业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解决行业协会“做什么”的问题);新设立行业发展署负责对行业协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行业协会的组建、行业协会的培育、行业协会的协调、行业协会的规范运作及监管和对行业协会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等行业协会的职能工作管理(解决行业协会“该怎么做”的问题)。在行业协会内部则实行法律、法规指导下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求发展”活动方针。

    这种管理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协会运作的独立性和政府管理的有序性间的矛盾;解决了不同行业业务内容的特殊性和管理职能的统一性间的矛盾;解决了不同协会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协会基本职能的同一性间的矛盾。同时,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政府专业部门发挥其行业业务熟识的优势。但又容易产生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重复,协会难以适从。

    (二)协会的职能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在我国加入WTO加速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进程中,各地都在探索如何对行业协会的职能进行改革的问题,但多数尚未形成一套成熟的经验。

    目前,上海市政府提出,要促进行业协会的加快发展和改革,首先政府要加强职能转变,努力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政府职能要实现工作内容、工作角色和工作程序三个转化。一要对现有的政府职能进行梳理。对哪些职能应该转移、哪些应该委托、哪些问题的决策应该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职能转变方案。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凡是转移或委托出去的职能,都应采取制订规范性文件或签署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同时相应地修改现有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三要强化监督。政府职能要坚决进行转变,同时要制订一套科学的可行的规范。对行业协会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凡是符合规范的,就转移和委托职能。不符合规范的暂不转移和委托职能,待规范后再转移和委托。规范一部分,转移和委托一部分。待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整顿规范。做到平稳过渡、循序渐进、慎重推进,最终实现政会分开、依法行政。深圳等地也正在朝这个方向进行努力。

    (三)协会的内部管理改革

    行业协会内部管理改革主要是机构的改革。协会领导由企业家担任,秘书长实行专职聘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再兼任协会的实职。协会领导实行选举制,对原来的协会工作人员按原来的身份实行“老人老办法”进行过渡,对新进协会的均参照企业的办法进行管理。

    (四)协会的经费管理改革

    采用协会自筹、接受捐助、政府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使协会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

    近年来,根据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发展行业协会已经成为我国民间组织发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宁波市已经将行业协会的发展作为推进“六大联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行业协会的发展涉及社会管理体制及其他多种因素,因此,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

    三、发展行业协会、促进产业竞争力提高的对策思考

    (一)必须提升对发展行业协会、促进产业竞争力提高的积极意义的认识

    行业协会的发展与规范化程度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一国经济竞争实力的标志之一。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现代行业管理体制正在形成,行业协会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以其独特的影响力,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仅推动了各行业的发展,也正在改变着我国整个社会组织体系的结构,并影响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宁波是我国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个重要产业组织载体,在促进各行各业产业竞争力提高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的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政企分开、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行业协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行业协会将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期、活跃期和提高期。加快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关系的协调,有利于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保护行业企业在国际上的正当权益,提高行业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能力,促进行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明确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八八战略”,扎实推进“六大联动”,建设“平安宁波”,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以《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重点培育、自愿组建、积极探索的原则,结合宁波实际,构建功能齐全、重点突出、优势强健、定位科学、职能明确、机制灵活、运作有序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基本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布局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的行业协会组织。争取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形成行业协会市场化生成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以专业行业协会为主、综合性协会为辅、层次合理、职能分明、覆盖广泛的布局结构;基本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运作机制;基本形成能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基本建立与行业实际相适应,符合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管理体系。到2010年,争取绝大多数行业产业都建有自律性行业协会;打造10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协会,重点培育20个同业企业自发组建、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自律性强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培育20个示范型农业经济类行业协会。

    (三)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主要措施

    1.落实《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效率的前提,将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转交给行业协会,是政府职能回归的重要方面。市政府出台的《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已明确了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当前行业协会改革的重点就是充实与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为此,要在政、会脱钩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行业协会的职能。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机遇,对行业管理工作进行梳理,逐步将行业调查、行业统计、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评比、行业培训、行业资质审查、认证许可、职称评定、市场准入、价格协调、行业有关诉讼等管理服务职能,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转移给符合承接职能转移条件的行业协会,坚决取消不适应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各种限制,为行业协会充分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业协会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2.合理布局,调整优化行业协会结构。从市场自身发展和全球产业、行业发展的趋势出发,在充分把握重点行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现状和潜能的基础上,对行业协会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优化。对于发挥作用好的要引导其完善、巩固、创新,尽快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对于发挥作用一般的要加大力度,采取措施促其提高,适应管理行业的要求;对于发挥作用不好或没有发挥作用的要加快培育、监督整改,加快培育步伐,在短期内达到行业协会规范化基本要求;对于重复设立或相同相似,造成互相扯皮、资源分割的要精简重组;对于名存实亡或行业本身不存在的要坚决注销;对于行业前景看好,却没有行业组织的要按照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根据产品、经营方式、经营环节或服务功能,抓紧时间组建成立。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构筑起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完整的行业协会体系。

    3.立足实际,突出培育发展重点。从宁波实际出发,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大力发展与网络、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相关以及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行业协会,为宁波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根据宁波地理、经济、政治环境的特点,下功夫培育发展海洋产品、临港产业、制造业和旅游业等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协会,扩大区域优势,指导行业协会在打造企业和行业名牌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抓重点的同时,以点带面,注意发挥仍有发展潜力的传统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关注加入世贸组织后参与国际竞争领域的行业协会的培育发展,形成“政府—协会—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

    4.引导自律,强化行业协会自身建设。行业协会要切实转变观念,认清职能地位,理清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抓好自身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固树立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当好政府的助手和企业的参谋,在政府与企业、会员与会员、本行业与其他行业、行业与外地和境外国外同行业之间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提供全方位服务。要打破行业和所有制界线,吸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入会,努力形成相关行业的横向网络,扩大行业协会会员的覆盖面,提高协会的代表性、广泛性和权威性。要加强自律,以民主、协商、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协会内部事务,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机制,强化章程约束机制和行为准则约束机制,健全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制度,健全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使行业协会形成自立、自管、自律、自强的运行机制。

    5.完善政策体系,为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创造良好条件。抓紧制定富有宁波特色、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等形式,高起点地对行业协会进行定位,明确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和职能,切实解决长期困扰行业协会的“身份”问题,提高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同时建立完善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财务制度、票据管理、税收减免、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创造良好条件。探索建立行业协会诚信体系,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运作规范、作用发挥好、社会贡献大的行业协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切实解决从业人员老化、专职比例低、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考察学习等办法,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行业协会专业工作队伍,促使行业协会提高管理行业和服务于行业的能力,为承接政府职能奠定基础。

    6.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联动,形成行业协会联盟。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环境下,行业协会在加强区域间行业组织联系、维护行业利益、组织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协调国际纠纷、打破贸易壁垒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的不断融合与发展,要求地区间的同类行业协会在协调的基础上,形成一股强势力量,来共同面对区域市场经济与对外贸易间的挑战。为此要引导行业协会以本地优势行业为重点,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联动,实施长三角联动,形成行业集团的“利益共同体”联盟,互相合作、互补长短,增强行业协会功能。创新“组织联盟,项目合作,信息共享,人才互动”的发展机制,既促进宁波行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