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能源
  • 暂无资料

各地将适当调高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

更新日期: 2012年06月13日 作者: 张旭东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摘要:针对各地听证会的意见反馈,发改委针对地提出,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各省听证后,阶梯电价将陆续走向实施阶段。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的消息显示,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

    发改委称,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据记者了解,各地的听证会在事先准备了不只一套方案,供参加的代表发表意见,但听证会本身只是收集意见,不具有否决权和价格决定权。

    针对各地听证会的意见反馈,发改委针对地提出,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

    不同地区电量标准有所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差异较大,按照80%居民基本不受影响的原则设定第一档电量,客观上已反映了东西部地区间的差异,随着中西部地区的不断发展,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趋于平衡,未来这个差距将逐步缩小。

    针对的问题基本涵盖了各地听证会的意见。但是,记者也注意到,反馈意见中还涉及到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则没有明确回复,还有电价形成机制,也没有提到。

    在广东省举行的阶梯电价听证上会,有代表就对居民生活用电成本提出异议,认为(电网企业)一边享受着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拿着比全省高两倍的工资,一边说电价太低增加发电企业的负担,这是不公平的。

    这个问题所针对的电价构成,目前既不透明,也没有获得和了解电价构成的途径。电网的垄断又确实存在,造成听证会中的各种情绪和意见的集中释放。

    与广东类似,各地听证会反映的问题已经不仅是阶梯电价的问题,更大的在于电价改革。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周凤起认为,各地的阶梯电价方案差别其实不大。他分析说,能源和电力价格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中国的电一向被认为是生活必需品,涨价不单单是市场因素决定,造成电价调整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电价承担了很多不是电价本身的问题。

    中电联在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中建议,“理顺电价结构,推行两部电价,简化电价种类,逐步减少销售电价中的交叉补贴。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直接交易就是直购电,直购电的比例提升后,会自然形成新的电价机制,阶梯打破目前电网“买卖垄断”的局面。

    这本应是阶梯电价改革的方向,也是2002年开始推行的电力改革的方向。不过周凤起说,改革效果不理想。

    正值电改10周年的当下,问题依然很多。有人主张在电力领域推进全面市场化,有人主张继续推动输配分开、配售分开,以及对调度等机制改革。但不管如何,在阶梯电价之外,整个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更为强烈,也更迫切。

    周凤起坦言,大的改革前景近期并不乐观,直购电就一直在试点,一直效果不好。虽然高层也认识到电力改革的迫切性,但具体过程总是渐进式的。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