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摘要:新华社受权于3月17日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第六节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精简归并“五险一金”,适当降低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增值税税负和流转税比重,清理规范涉企基金,清理不合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持合理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创新符合企业需要的直接融资产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完善国际国内能源价格联动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企业能源成本。提高物流组织管理水平,规范公路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改进工艺、节能节材。
第二十三章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瞄准技术前沿,把握产业变革方向,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组合,拓展新兴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
第一节 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新一代航空装备、空间技术综合服务系统、智能交通、精准医疗、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智能材料、高效节能环保、虚拟现实与互动影视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第二节 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
加强前瞻布局,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领域,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大力发展新型飞行器及航行器、新一代作业平台和空天一体化观测系统,着力构建量子通信和泛在安全物联网,加快发展合成生物和再生医学技术,加速开发新一代核电装备和小型核动力系统、民用核分析与成像,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第三节 构建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
支持产业创新中心、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心建设,支持创新资源密集度高的城市发展成为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推动新兴产业链创新链快速发展,加速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新兴产业全球创新发展网络计划,鼓励企业全球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一批海外研发中心。
第四节 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构建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条件、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鼓励民生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采用创新产品和服务。设立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领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第二十四章 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以产业升级和提高效率为导向,发展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商务咨询、法律会计、现代保险、信用评级、售后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服务等产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传统商业加速向现代流通转型升级。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绿色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引导生产企业加快服务环节专业化分离和外包。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提高国际化水平。
第二节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加快教育培训、健康养老、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领域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深入实施旅游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支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山地旅游等。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针对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支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考核,推进从业者职业化、专业化。实施生活性服务业放心行动计划,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
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和政策
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电力、民航、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放,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清理各类歧视性规定,完善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医疗、教育、托幼、养老、体育等领域发展的政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竞争性购买第三方服务。
第六篇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
牢牢把握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
第二十五章 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
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
第一节 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
构建现代化通信骨干网络,提升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比特以上灵活选择;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地区提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兆比特以上灵活选择。建立畅通的国际通信设施,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完善跨境陆海缆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
第二节 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
深入普及高速无线宽带。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加快边远山区、牧区及岛礁等网络覆盖。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实现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
第三节 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
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演进升级。布局未来网络架构、技术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重点突破大数据和云计算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高端工业和大型管理软件、新兴领域人工智能技术。
第四节 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服务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强化普遍服务责任,完善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简化电信资费结构,提高电信业务性价比。完善优化互联网架构及接入技术、计费标准。加强网络资费行为监管。
第二十六章 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
第一节 夯实互联网应用基础
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推进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互联网+”标准体系,加快互联网及其融合应用的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增强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第二节 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
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及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联盟。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国家信息经济试点示范区,积极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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