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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更新日期: 2016年07月07日 来源: 金圆水泥 【字体:
摘要:截止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论证、协商,抓紧时间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开市时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晚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相关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且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重大资产购买。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圆股份,证券代码:000546)自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7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8号)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号)。
 
    截止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论证、协商,抓紧时间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圆股份,证券代码:000546)自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开市时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晚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相关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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