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发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摘要: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部分决策事项的研究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本办法所称行权,指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根据福建水泥发布的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公司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部分决策事项的研究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本办法所称行权,指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