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海外

科威特出台严厉措施,遏制水泥价格上涨

更新日期: 2008年02月19日 来源: 驻科威特使馆经商处 【字体:

    根据科威特79/10号法规定,商人或进口商在无正当理由大幅提高价格情况下,赋予商工部大臣职权,确定补贴商品价格,并恢复商品价格至此前水平,2月17日科威特商工部采取多项措施,遏制消费品和建筑材料涨价。 

    科威特商工大臣哈吉里17日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商工部对任何人为提高商品价格的人将采取严厉措施,同时宣布多项部级措施,以便解决物价上涨危机。措施有:35号部令,除非获得商工部事先批准,否则禁止出口或再出口本地和进口鸡蛋,并由商工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出口数量;82号部令,取消对鲜奶和儿童营养品最高补贴比例规定,商工部根据供应卡确定销售鲜奶和儿童营养品的种类和价格;83号部令,确定供应卡罗列品单人分配比例;94号部令,对包括合作社在内的所有方面的任何商品收购、进口、出售行为,进行商品价格监督;98号部令,确定房地产存贷款银行贷款受益人的受补贴建材数量。

    哈吉里指出,价格上涨非科威特独有,因原油价格上涨和空运、海运运输价格提升,导致全球性物价上涨,但尽管如此,绝不允许任何人借机在科提高商品价格,哈吉里强调说,因科威特增加政府补贴,相对科威特周边阿联酋、埃及、卡塔尔、阿曼、巴林等国家,如面粉、水泥等必需品在内的消费商品、供应商品、建材商品价格要低,价格在科影响要小。为落实上述措施,科威特已在各省成立工作组,在3个星期内监督价格违法情况,并对违法者处以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罚款和停业的处罚。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