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宏观
  • 暂无资料

统计局:7%-8%的GDP增长速度有利于结构调整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2日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字体:
摘要: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12)颁奖典礼上表示,经济理论和中国历年经济数据证明,过热过慢的经济增速都不利于结构调整,7%至8%的GDP增长速度更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未来应把企业放在经济结构调整的主体位置,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近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12)颁奖典礼上表示,经济理论和中国历年经济数据证明,过热过慢的经济增速都不利于结构调整,7%至8%的GDP增长速度更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未来应把企业放在经济结构调整的主体位置,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马建堂表示,如果要真的调整结构,需要国民经济适度增长,而7%至8%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一个比较适度的增长。

  他指出,如果经济增长过快,微观层面上,所有企业的产品都可以卖出去,产业升级动力不够强;如果经济过冷,部分企业关闭停产,生产要素利用率下降,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恶化,尽管企业关停也是一种调整,但是调整的成本过高。

  马建堂表示,7%至8%的适度增长既可以保持一定的结构调整压力,又能够为结构调整提供一定空间。这不仅是理论阐述,实际经济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明。

  马建堂称,我国今年经济增长放缓,但经济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前三季度,服务业比重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收入分配结构改善,节能减耗成效显着,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约3.4%,区域结构协调性增强。

  “理论分析和这几年中国经济数据的变化都在证明,过热过慢的经济增速都不利于结构调整。因此,如果真的要调整结构,就不要对GDP增速有过高的期许。”马建堂表示。

  马建堂在讲话中还指出应该使企业成为结构调整主体。他认为,我国自1979年就开始调研结构调整问题,但时至今日,结构调整在中国还有很多滞后的地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关于结构调整主体方面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厘清。

  马建堂认为,经济结构调整最终需要落实到产品结构调整,没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就没有行业结构的调整,也就不会有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产品结构的调整是企业行为。此外,从行业间看,企业的转产、资源的退出进入也是企业行为。

  “要进一步推动结构调整,就必须推动企业作为结构调整主体的调整能力。”马建堂指出企业技术创新是结构调整的根本动力,政府应该努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