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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印发方案 专项防控5个月确保冬季“气质”

将加大对水泥等重点行业的监管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来源: 青岛晚报 【字体:
摘要:青岛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应临时列入特殊监管对象,在污染源抽查中实施特殊监管。

    今冬供暖季即将来临,为此,青岛市环保局印发《2016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开展为期5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四方面入手,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确保岛城空气质量。 
 
    2017年1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将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第三时段标准,燃煤锅炉、窑炉、钢铁、建材、炼焦、橡胶等工业企业应达到新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按照山东省政府“工业绿动力”计划,各类废气污染源要加快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确保按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于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新要求,综合采取按日连续处罚等措施进行严查快办。加大燃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大力推广兰炭等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贯彻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严格燃煤标准,严禁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加强部门联动,严查黑烟车,落实加油站检测报告制度,严厉查处不正常使用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车辆排气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今冬北方预计出现南风多、逆温时间长、静稳天气多等特点,不利于空气扩散,易造成污染物积聚。必须提前做好应急预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为保护岛城蓝天,青岛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应临时列入特殊监管对象,在污染源抽查中实施特殊监管。
 
    对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及委托性监测,严厉查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未建立含有涂料的保存台账和未采取措施对石油、化工类企业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煤堆、料堆的环境监管,堆场应配套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不能密闭的应配备围挡、覆盖、洒水喷淋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青岛市还将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推进燃煤机组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治理,通过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洁净煤技术和锅炉废气深度处理技术应用等措施,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深化传统行业污染治理。钢铁行业所有烧结设备配套建设脱硫、高效除尘、脱硝设施,焦炉废气不能稳定达标的必须增设脱硫、脱硝设施。石化行业催化裂化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装置要实施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各项污染物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玻璃、砖瓦等建材行业工业窑炉要采用天然气、煤制气等清洁能源,不能使用清洁能源的要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水泥企业破碎机、包装机、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需采用高效除尘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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