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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水泥行业资源税下降近六成 减收0.4亿元

更新日期: 2017年01月05日 作者: 戚莹莹 来源: 南方网 【字体:
摘要:去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缴面达到了100%、补缴企业所得税1.6亿元、增长49.3%。同时,积极开展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对16户重点税源企业三级以上和四级成员单位企业开展立案重点检查。尽管面临税收下行压力,地税系统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收减免政策,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仅资源税全面改革一项,清远全市水泥行业资源税税负下降近六成、减收0.4亿元。
 
    1月4日,记者从清远市地税局获悉,2016年清远地税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128.2亿元,剔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增长3.7%,圆满完成省局及市政府下达的预期目标。 
 
    据统计,去年地税系统税收收入71.7亿元,可比下降1.6%,完成年度预期的101.9%。其中中央级11.9亿元,增长6.1%;省级18.0亿元,可比增长7.1%;市县级41.8亿元,可比下降6.8%,市本级23.4亿元,可比下降3.6%。 
 
    此外,社保费收入49.2亿元,增长12.8%;其他费金7.3亿元,增长1.4%。 
 
    地税系统强化经济税源分析及预判,全面堵塞征管漏洞,深化国地税合作征收税款的探索,依法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去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缴面达到了100%、补缴企业所得税1.6亿元、增长49.3%。同时,积极开展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对16户重点税源企业三级以上和四级成员单位企业开展立案重点检查。尽管面临税收下行压力,地税系统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收减免政策,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仅资源税全面改革一项,清远全市水泥行业资源税税负下降近六成、减收0.4亿元。同时,下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减收0.8亿元,下调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率共减免契税超2.3亿元。此外,企业所得税调整为按季申报,2016年11月、12月相关税款递延至2017年申报缴纳,释放纳税人当期缴税资金压力超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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