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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加大水泥运输等执法,严格实行超限货运车辆卸载等措施

更新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来源: 铜川市人民政府 【字体:
摘要:铜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实行超限货运车辆卸载、处罚、扣分等措施。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互促进,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有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和货物抛洒污染。
 
    铜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大对水泥、石料、煤炭等高污染企业车辆冲洗台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管理的督促力度,做到上路货运车辆车体冲洗到位。在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方面提出,加强王益区新川沟、王塬、小河沟,耀州区凤凰沟、孙塬、冀东水泥厂等6处检查点执法和路警联合执法队流动稽查,严格实行超限货运车辆卸载、处罚、扣分等措施。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互促进,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有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和货物抛洒污染。
 
    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项目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市第一客运公司、铜川运输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30日省政府、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市局制定了《铜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8日  
 
 
铜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攻坚克难的信心决心,不断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公路扬尘污染、交通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机动车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高排放老旧运输车辆污染的治理,大力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和新能源运输车辆发展,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推进全市全面完成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清扫保洁。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重点加大对210国道金锁关至青岗岭、342国道西线、烈店公路、西环线、耀孙公路、耀照公路等路段的养护保洁,其中对210国道每天清扫保洁不少于3遍,易脏路段加扫1遍,每周对沿线护栏、灯杆、公路标志标牌、公交候车亭每周清洗至少2遍,及时清理公路抛洒物,有效降低公路扬尘污染。加大公路养护保洁设备投入,新增道路清扫车全部为吸尘湿法式清扫车,国省干线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市局公路管理科牵头,铜川公路局、市公路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货运车辆管控。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严格落实《关于210国道金锁关至青岗岭段实行货车限时段通行的通告》和《关于210国道铜川市金锁关至青岗岭段限时段通行相关事项的通知》(铜环字〔2019〕127号)精神,常态化开展210国道金锁关至青岗岭段货运车辆限时通行,开展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检查、拆解。(市局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牵头,铜川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公路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货车冲洗管理。加强金锁关超限检测站货运车辆冲洗台、李家沟卸货场货运车辆冲洗台管理,会同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工信等部门加大对水泥、石料、煤炭等高污染企业车辆冲洗台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管理的督促力度,做到上路货运车辆车体冲洗到位。(市局公路管理科牵头,铜川公路局、市公路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继续与公安、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执法联动,按照“四班三运转”,加强王益区新川沟、王塬、小河沟,耀州区凤凰沟、孙塬、冀东水泥厂等6处检查点执法和路警联合执法队流动稽查,严格实行超限货运车辆卸载、处罚、扣分等措施。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互促进,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有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和货物抛洒污染。(市局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牵头,铜川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公路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施工扬尘抑治。按有关政策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保障扬尘治理经费。建立交通建设项目监管清单,落实扬尘控制监管责任。重点区域施工工地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100%”,严防施工扬尘污染。(市局规划建设科、公路管理科牵头,铜川公路局、市公路处、市交通质监站、局属各项目管理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机动车维修监管。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污染监管,督促烤漆房未环评检测的企业限期完成环评检测,已通过环评检测的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按规范进行喷烤漆作业。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要求更换活性炭和吸附棉,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做好相关资料台账的记录、整理、保存工作。认真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制度(I/M)。严禁将危险废物与其他垃圾汇合堆存、运输。(市局运输管理科牵头,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市一客运公司、铜川运输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高排放老旧车淘汰。积极落实《铜川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行动方案》《铜川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市局有关实施方案,与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营运车辆,推进我市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目标任务。(市局运输管理科牵头,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市一客运公司、铜川运输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货运“公转铁”调整。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冷藏保温运输、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先进运输方式和无车承运、企业联盟、品牌连锁等高效集约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华能铁路专用线、美鑫西北耐物流园专用线等专用铁路线建设,协调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重点大宗货物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货物铁路运输量,协调铁路运营管理单位提升铁路运输效能,按要求完成年度铁路运输量目标任务。(市局运输管理科牵头,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广清洁能源运输车应用。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和轻型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车。(市局运输管理科牵头,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市一客运公司、铜川运输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要求,完善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行业污染物排放。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落实市局印发的交通运输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材、石渣、煤炭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响应运输进行检查。(市局运输管理科牵头,市局所属各单位、各项目管理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市公交公司、市一客运公司、铜川运输公司按照职责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市局各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新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是本行业领域、本区域、本单位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落实治理措施,认真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汽车站、出租车、公交车、公路LED屏和“两微”平台,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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